功能主治:本品用于发热﹑头痛﹑神经痛﹑牙痛﹑月经痛﹑肌肉痛﹑关节痛。
查看说明书药品对比
|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每片含阿司匹林220mg、非那西丁150mg和咖啡因35mg。 |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拓扑替康 |
|
| 生产企业 |
内蒙古海天制药有限公司 |
贵州汉方制药有限公司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5020989 |
国药准字H20000428 |
|
|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发热﹑头痛﹑神经痛﹑牙痛﹑月经痛﹑肌肉痛﹑关节痛。 |
小细胞肺癌;晚期转移性卵巢癌经一线化疗失败者。 |
|
|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1-2片。1日3次,饭后服 |
剂量:推荐剂量为1.2mg/m2/日,静脉输注30分钟,持续5天,21天为一疗程,治疗中严重的中性粒细胞减少症患者,在其后的疗程中剂量减少0.2mg/m2或与G-CSF同时使用,使用从第6天开始,即在持续5天使用本品后24小时后再用G-CSF。 注射液配制:用无菌注射用水1ml溶解本品1mg比例溶解本品,按1.2mg/m2/日剂量抽取药液,用0.9%氯化钠或5%葡萄糖注射液稀释后静脉输注。 特殊人群的剂量调整肝功能不全者:肝功能不全(血浆胆红素1.5-10mg/dl)患者,血浆清除率降低,但一般不需剂量调整。 肾功能不全者:对轻微肾功能不全(CLcr40-60ml/分钟)一般不需剂量调整,中度肾功能不全(CLcr20-39ml/分钟)剂量调为0.6mg/m2,没有足够资料可证明在严重肾功能不全者可否使用。 |
|
| 副作用 |
1.对乙酰水杨酸或其他非甾体抗炎药以及咖啡因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2.血友病、活动性消化性溃疡及其他原因所致消化道出血者禁用。 3.3个月龄以下婴儿禁用。 |
对喜树碱类药物或其任何成份过敏者;严重骨髓抑制,中性粒细胞<1500/mm3者;妊娠、哺乳期妇女。 |
|
| 禁忌 |
|
|
|
| 成分 |
本品用于发热﹑头痛﹑神经痛﹑牙痛﹑月经痛﹑肌肉痛﹑关节痛。 |
小细胞肺癌;晚期转移性卵巢癌经一线化疗失败者。 |
|
| 药理作用 |
1.乙酰水杨酸较复方乙酰水杨酸片常见的不良反应: (1)有恶心、呕吐、上腹部不适或疼痛等胃肠道反应,停药后多可消失。 (2)长期或大量应用时可发生胃肠道出血或溃疡。 (3)在服用一定疗程后可出现可逆性耳鸣、听力下降。 (4)少数病人可发生哮喘、荨麻疹、血管神经性水肿或休克等过敏反应,严重者可致死亡。 (5)剂量过大时可致肝肾功能损害。 2.非那西丁: (1)可引起肾乳头坏死、间质性肾炎并发生急性肾功能衰竭,甚至可能诱发肾盂癌和膀胱癌。 (2)易使用血红蛋白形成高铁血红蛋白,使血液的携氧能力下降,引起紫绀反应。 (3)另外非那西丁还可以引起溶血和溶血性贫血,并对视网膜有一定毒性。 (4)长期服用非那西丁,还可造成对药物的依赖性。 (5)非那西丁还可以引起肝脏损害。 |
1.血液系统:有白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贫血等反应。骨髓抑制(主要是中性粒细胞)是本品的剂量限制性毒性,治疗期间要监测外周血常规,在治疗中中性粒细胞恢复至>1500个/mm3,血小板恢复至100000个/mm3,血红蛋白恢复至9.0g/dl方可继续使用(必要时可使用G-CSF或辅注成份血)。与其它细胞毒药物联合应用时可加重骨髓抑制。 2.消化系统:恶心、呕吐、腹泻、便秘、肠梗阻、腹痛、口腔炎、厌食。皮肤及附件:脱发、偶见严重的皮炎及瘙痒。 3.神经肌肉:头痛、关节痛、肌肉痛、全身痛、感觉异常。 4.呼吸系统:可致呼吸困难。虽然尚不能肯定是否会因此而造成死亡,但应引起医生的重视。 5.肝脏:有时出现肝功能异常,转氨酶升高。 6.全身:乏力、不适、发热。 7.局部:静脉注射时,若药液漏在血管外局部可产生局部刺激、红肿。 8.过敏反应:罕见过敏反应及血管神经性水肿。 |
|
| 注意事项 |
1.6岁以下儿童及年老体弱者慎用。 2.有哮喘及其他过敏反应者,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缺陷者,痛风患者,心﹑肝﹑肾功能不全者,血小板减少者及其他出血倾向者应慎用。 3.长期大量应用时应定期检查红细胞压积﹑肝功能及血清水杨酸含量。 4.交叉过敏反应:对本品过敏时也可能对另一种水杨酸类药或另一种非水杨酸类的非甾体抗炎药过敏,必须警惕交叉过敏的可能性。 5.对诊断的干扰: (1)阿司匹林长期一日用量超过2.4g时,硫酸铜尿糖试验可出现假阳性,葡萄糖酶尿糖试验可出现假阳性;可干扰尿酮体试验。 (2)当血药浓度超过130μg/ml时,用比色法测定血尿酸可得假性高值,但用尿酸酶法则不受影响。 (3)用荧光法测定尿5-羟吲哚醋酸(5-HIAA)时可受阿司匹林干扰。 (4)尿香草基杏仁酸(VMA)的测定,由于所用方法不同,结果可高可低;由于阿司匹林抑制血小板聚集,可使出血时间处延长。 (5)肝功能试验,当血药浓度>250μg/ml,丙氨酸氨基转移酶﹑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及血清碱性磷酸酶可有异常改变,剂量减小时可恢复正常,大剂量应用,尤其是血药浓度>300μg/ml时凝血酶原时间可延长,每天用量超过5g时血清胆固醇可降低。 (6)由于阿司匹林作用于肾小管,使钾排泄增多,可导致血钾降低。 (7)大剂量应用本品时,用放射免疫法测定血清甲状腺素(T4)及三碘甲腺原氨酸(T3)可得较低结果。 (8)由于阿司匹林与酚磺酞在肾小管竞争性排泄,而使酚磺酞排泄减少(即PSP排泄试验)。 |
1.本品必须在对癌症化学治疗有经验的专科医师的特别观察下使用,对可能出现的并发症必须具有明确的诊断和适当处理的设施与条件。 2.由于可能发生严重骨髓抑制,出现中性粒细胞减少,可导致患者感染甚至死亡,因此,治疗期间要监测外周血常规,并密切观察患者有无感染、出血倾向的临床症状,如有异常作减药、停药等适当处理。 3.本品是一种细胞毒抗癌药,打开包装及注射液的配制应穿隔离衣,戴手套,在垂直层流罩中进行,如不小心沾染在皮肤上,立即用肥皂和清水清洗,如沾染在粘膜或角膜上,应用水彻底冲洗。 4.本品在避光包装内,温度摄氏20-25℃时保持稳定,由于药内无抗菌成份,故开瓶后须立即使用,稀释后在摄氏20-25℃可保存24小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