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舒肝清热,健脾养血。用于肝郁血虚,肝脾不和,两胁胀痛,头晕目眩,倦怠食少,月经不调,脐腹胀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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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柴胡、当归、白芍、白术(麸炒)、茯苓、甘草、牡丹皮、栀子(姜炙)、薄荷、辅料为生姜。 |
本品主要成份为葡萄糖酸氯己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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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葵花药业集团(佳木斯)有限公司 |
锦州九泰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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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3021043 |
国药准字H2102197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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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舒肝清热,健脾养血。用于肝郁血虚,肝脾不和,两胁胀痛,头晕目眩,倦怠食少,月经不调,脐腹胀痛。 |
本品用于咽峡炎和口腔溃疡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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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1次1袋(6克),一日2次。 |
将本品稀释后用于咽颊炎、口腔溃疡,1:5000溶液漱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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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齿周炎患者、门齿填补者及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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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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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舒肝清热,健脾养血。用于肝郁血虚,肝脾不和,两胁胀痛,头晕目眩,倦怠食少,月经不调,脐腹胀痛。 |
本品用于咽峡炎和口腔溃疡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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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1、偶可引起接触性皮炎。高浓度溶液对眼结膜刺激性强。 2、本品可使口腔表面着色,早者在使用后1周左右发生。使用6个月后约50%的患者可将牙齿染色,约10%的患者重度着色,较多牙斑块沉积者着色更显著。假牙因表面或边缘粗糙可发生永久性着色。 3、可发生味觉改变,继续治疗可恢复。 4、10-18岁小儿和青少年可发生口腔无痛性浅表脱屑。 5、少见局部刺激和过敏反应。 6、小儿误饮本品后,可出现酒精中毒症状(如口齿不清、嗜睡、步态摇晃等),应立即送急诊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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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忌生冷及油腻难消化的食物。2.服药期间要保持情绪乐观,切忌生气恼怒。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平素月经正常,突然出现经量过多,经期延长,或月经过少,经期错后,或阴道不规则出血者应去医院就诊。5.脐腹胀痛严重者应去医院就诊。6.儿童、年老体弱、孕妇、哺乳期妇女及月经量多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拿不到处。 |
1、本品不能吞服。 2、避免高浓度溶液接触眼睛和其他敏感组织;避免以本品作膀胱灌洗。 3、盛放本品的容器不能用软木塞,以免本品失活。 4、本品经长时间的热处理可分解,故浓度较高的溶液(1%以上)不能高压灭菌;稀溶液(0.1%以下)高压灭菌时不得超过115℃,30分钟。 5、本品与肥皂、碘化钾等配伍禁忌。0.05%浓度的本品与硼砂、碳酸氢盐、碳酸盐、氧化物、枸橼酸盐、磷酸盐和硫酸盐配伍禁忌,因为可形成低溶解度的盐在24小时后沉淀下来。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不明确。 7、儿童用药:小儿应在家长指导下使用本品,以避免吞服,误饮本品后,可出现酒精中毒症状(如口齿不清、嗜睡、步态摇晃等),应立即送急诊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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