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清热利湿,凉血解毒,清肝明目。用于大肠湿热所致的泄泻、痢疾、便血、痔血以及肝热目赤,风热咽痛,口舌溃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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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金银花、木棉花、葛花、野菊花、槐花、甘草。辅料为蔗糖。 |
本品主要成份为克拉霉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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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广东恒诚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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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4021606 |
国药准字H200656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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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利湿,凉血解毒,清肝明目。用于大肠湿热所致的泄泻、痢疾、便血、痔血以及肝热目赤,风热咽痛,口舌溃烂。 |
本品适用于克拉霉素敏感菌所引起的下列感染: 1.鼻咽感染:包括扁桃体炎、咽炎、鼻窦炎。 2.下呼吸道感染: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和肺炎。 3.皮肤软组织感染:脓疱病、丹毒、毛囊炎、疖和伤口感染。 4.急性中耳炎、肺炎支原体肺炎、沙眼衣原体引起的尿道炎及宫颈炎等。 5.也用于军团菌感染,或与其他药物联合用于鸟分枝杆菌感染、幽门螺杆菌感染的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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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开水冲服。一次10克,一日1~2次。 |
成人 口服,常用量一次 0.25g(即1片),每12小时1次;重症感染者一次0.5g(即2片),每12小时1次。根据感染的严重程度应连续服用6~14日。肾功能严重损害(肌酐清除率小于30ml/分钟)者,须作剂量调整。常用量为一次 0.25g(即1片),一日1次;重症感染者首剂0.5g(即2片),以后一次0.25g(即1片),一日2次。 儿童 口服,6个月以上的儿童按体重一次7.5mg/kg,每12小时1次。或按以下方法给药: 体重8~11kg,一次62.5mg,每12小时1次; 体重12~19kg,一次0.125g,每12小时1次; 体重20~29kg,一次0.1875g,每12小时1次; 体重30~40kg,一次0.250g,每12小时1次; 根据感染的严重程度应连续服用5~10日。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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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糖尿病患者禁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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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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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清热利湿,凉血解毒,清肝明目。用于大肠湿热所致的泄泻、痢疾、便血、痔血以及肝热目赤,风热咽痛,口舌溃烂。 |
本品适用于克拉霉素敏感菌所引起的下列感染: 1.鼻咽感染:包括扁桃体炎、咽炎、鼻窦炎。 2.下呼吸道感染: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和肺炎。 3.皮肤软组织感染:脓疱病、丹毒、毛囊炎、疖和伤口感染。 4.急性中耳炎、肺炎支原体肺炎、沙眼衣原体引起的尿道炎及宫颈炎等。 5.也用于军团菌感染,或与其他药物联合用于鸟分枝杆菌感染、幽门螺杆菌感染的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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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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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饮食宜清淡,忌食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有慢性结肠炎、溃疡性结肠炎便脓血等慢性病史者,患泄泻后应去医院就诊。4.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6.儿童、孕妇、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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