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敏感病原菌所致结膜炎、眼睑炎、角膜炎、沙眼及过敏性结膜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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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份为每1g含四环素0.25万单位,醋酸可的松2.5mg。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毫升含右旋糖酐70 1mg,羟丙甲纤维素2910 3mg和甘油2mg。辅料为:氯化钠、氯化钾、苯扎溴铵(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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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国药集团三益药业(芜湖)有限公司 |
成都青山利康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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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4024025 |
国药准字H200661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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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敏感病原菌所致结膜炎、眼睑炎、角膜炎、沙眼及过敏性结膜炎等。 |
减轻由于泪液分泌不足或暴露在风沙、阳光下、久视屏幕等原因所引起的眼部干涩、刺痛等不适症状,保护眼球免受刺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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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外用。涂于眼睑内,一日3~4次。 |
根据需要滴入患眼1~2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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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四环素类药物过敏单纯疱疹性或溃疡性角膜炎禁用。 |
尚无相关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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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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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无相关资料。儿童用药:尚无相关资料。老年用药:尚无相关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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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敏感病原菌所致结膜炎、眼睑炎、角膜炎、沙眼及过敏性结膜炎等。 |
减轻由于泪液分泌不足或暴露在风沙、阳光下、久视屏幕等原因所引起的眼部干涩、刺痛等不适症状,保护眼球免受刺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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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长期频繁使用,可引起青光眼、白内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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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当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
1、使用本品后如果感到眼部疼痛、视物模糊、持续充血及刺激感加重,或者滴眼后病情加重或持续72小时以上,应停用本品,并请医师诊治; 2、如果本品变色或混浊,请勿使用; 3、对本品中任一成份过敏者,请勿使用; 4、使用前请摘掉角膜接触镜; 5、滴药时请勿接触瓶口,以防污染药液,用后盖紧瓶盖; 6、请将本品放于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7、如果意外吞食本品,应立即请医师诊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