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敏感病原菌所致结膜炎、眼睑炎、角膜炎、沙眼及过敏性结膜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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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份为每1g含四环素0.25万单位,醋酸可的松2.5mg。 |
玻璃酸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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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国药集团三益药业(芜湖)有限公司 |
山东博士伦福瑞达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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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4024025 |
国药准字H200546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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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敏感病原菌所致结膜炎、眼睑炎、角膜炎、沙眼及过敏性结膜炎等。 |
眼睛疲劳、眼干燥症、眼干燥综合症、斯-约二氏综合症等内因性疾患。手术后药物性、外伤、光线对眼造成的刺激及戴隐形眼镜等引起的外因性疾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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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外用。涂于眼睑内,一日3~4次。 |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2.本品不能作为治疗使用,青光眼或眼部有剧痛感者,禁用本品。3.包装开启后应在一月内用完,每次使用后必须立即关闭容器。如出现浑浊,停止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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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四环素类药物过敏单纯疱疹性或溃疡性角膜炎禁用。 |
尚未发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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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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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敏感病原菌所致结膜炎、眼睑炎、角膜炎、沙眼及过敏性结膜炎等。 |
眼睛疲劳、眼干燥症、眼干燥综合症、斯-约二氏综合症等内因性疾患。手术后药物性、外伤、光线对眼造成的刺激及戴隐形眼镜等引起的外因性疾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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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长期频繁使用,可引起青光眼、白内障。 |
1.过敏症:有时可能会发生眼睑炎、眼睑皮肤炎等,出现上述症状应停药。2.有时可能会出现搔痒感、刺激感、充血、弥漫性表层角膜炎等角膜障碍,出现上述症状时应停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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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当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2.玻璃酸钠滴眼液不能作为治疗使用,青光眼或眼部有剧痛感者,禁用本品。3.包装开启后应在一月内用完,每次使用后必须立即关闭容器。如出现浑浊,停止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