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库

1
利福平乳膏

利福平乳膏

处方药 非医保

国药集团三益药业(芜湖)有限公司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功能主治:用于脓疱疮、肿疖及其他浅表细菌性皮肤感染、鼻粘膜炎、轻度烧烫伤等

查看说明书
利福平乳膏

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利福平乳膏
利福平乳膏
盐酸奥布卡因凝胶
盐酸奥布卡因凝胶
主要成分

利福平。

盐酸奥布卡因,化学名称:4-氨基-3-丁氧基苯甲酸-2二乙氨基乙酯的盐酸盐。分子式:CHaN2O3-HGI分子量:344.88

生产企业

国药集团三益药业(芜湖)有限公司

沈阳绿洲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34023831

国药准字H21023203

说明
作用与功效

用于脓疱疮、肿疖及其他浅表细菌性皮肤感染、鼻粘膜炎、轻度烧烫伤等

用于各科检查、处置、小手术的表面麻醉和润滑止痛。

用法用量

外用。一日2-3次,外涂或外敷患处。  

1.胃镜检查或食管扩张:可将本品10-20ml含在咽喉部位,大约5分钟后咽下或滴于患者舌根部,令患者作吞咽动作,立即起麻醉作用.同时将本品涂于胃镜管或扩张器的表面起润滑作用)即可操作,作咽喉或声带检查时,可用上述方法进行。2.拔牙:拔牙后将本品滴于拔牙处即可起止痛作用,如牙痛难忍又不能马上拔除时,可用本品作暂时止痛作用。3.男性尿道插管先将尿道口洗净消毒将软管插入尿道将本品挤入(10~20ml)用阴茎夹夹住2分钟后即可插入膀胱镜等器成进行镜检或检查处置。4.妇科阴道检查:基本方法同上导尿方法同上,用于女性尿道道时基本方法同上。同时可在阴道镜或其他器械上涂本品适量以增加润滑减少阴道损伤。用于人工流产时,可将本品播入到宮颈口,将本品挤在宫颈上即可,2分钟左右宫颈即可松弛。5.肛裂直接将本品涂用于肛门上即可。

副作用

1.消化道反应最为多见,口服本品后可出现厌食、恶心、呕吐、上腹部不适、腹泻等胃肠道反应,发生率为1.7%~4.0%,但均能耐受。 2.肝毒性为本品的主要不良反应,发生率约1%。在疗程最初数周内,少数患者可出现血清氨基转移酶升高、肝肿大和黄疸,大多为无症状的血清氨基转移酶一过性升高,在疗程中可自行恢复,老年人、酗酒者、营养不良、原有肝病或其他因素造成肝功能异常者较易发生。 3.变态反应大剂量间歇疗法后偶可出现"流感样症候群",表现为畏寒、寒战、发热、不适、呼吸困难、头昏、嗜睡及肌肉疼痛等,发生频率与剂量大小及间歇时间有明显关系。偶可发生急性溶血或肾功能衰竭,目前认为其产生机制属过敏反应。 4.其他患者服用本品后,大小便、唾液、痰液、泪液等可呈橘红色。偶见白细胞减少、凝血酶原时间缩短、头痛、眩晕、视力障碍等。  

可有过敏反应发生剂量过大,吸收过快可致中毒反应。应立即停药并给予相应救治。

禁忌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儿童用药:尚不明确。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成分

用于脓疱疮、肿疖及其他浅表细菌性皮肤感染、鼻粘膜炎、轻度烧烫伤等

用于各科检查、处置、小手术的表面麻醉和润滑止痛。

药理作用

1.消化道反应最为多见,口服本品后可出现厌食、恶心、呕吐、上腹部不适、腹泻等胃肠道反应,发生率为1.7%~4.0%,但均能耐受。 2.肝毒性为本品的主要不良反应,发生率约1%。在疗程最初数周内,少数患者可出现血清氨基转移酶升高、肝肿大和黄疸,大多为无症状的血清氨基转移酶一过性升高,在疗程中可自行恢复,老年人、酗酒者、营养不良、原有肝病或其他因素造成肝功能异常者较易发生。 3.变态反应大剂量间歇疗法后偶可出现"流感样症候群",表现为畏寒、寒战、发热、不适、呼吸困难、头昏、嗜睡及肌肉疼痛等,发生频率与剂量大小及间歇时间有明显关系。偶可发生急性溶血或肾功能衰竭,目前认为其产生机制属过敏反应。 4.其他患者服用本品后,大小便、唾液、痰液、泪液等可呈橘红色。偶见白细胞减少、凝血酶原时间缩短、头痛、眩晕、视力障碍等。  

注意事项

1.酒精中毒、肝功能损害者慎用。 2.对诊断的干扰: (1)可引起直接抗球蛋白试验(Coombs试验)阳性。 (2)干扰血清叶酸浓度测定和血清维生素B12浓度测定结果。 (3)可使磺溴酞钠试验滞留出现假阳性。 (4)可干扰利用分光光度计或颜色改变而进行的各项尿液分析试验的结果。 (5)可使血液尿素氮、血清碱性磷酸酶、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血清胆红素及血清尿酸浓度测定结果增高。 3.利福平可致肝功能不全,在原有肝病患者或本品与其他肝毒性药物同服时有伴发黄疸死亡病例的报道,因此原有肝病患者,仅在有明确指征情况下方可慎用,治疗开始前、治疗中严密观察肝功能变化,肝损害一旦出现,立即停药。 4.高胆红素血症系肝细胞性和胆汁潴留的混合型,轻症患者用药中自行消退,重者需停药观察,血胆红素升高也可能是利福平与胆红素竞争排泄的结果,治疗初期2~3个月应严密监测肝功能变化。 5.单用利福平治疗结核病或其他细菌性感染时病原菌可迅速产生耐药性,因此本品必须与其他药物合用,治疗可能需持续6个月~2年,甚至数年。 6.利福平可能引起白细胞和血小板减少,并导致齿龈出血和感染、伤口愈合延迟等,此时应避免拔牙等手术、并注意口腔卫生、刷牙及剔牙均需慎重,直至血象恢复正常。用药期间应定期检查周围血象。 7.利福平应于餐前1小时或餐后2小时服用,清晨空腹一次服用吸收最好,因进食影响本品吸收。 8.肝功能减退的患者常需减少剂量,每日剂量≤8mg/kg。 9.肾功能减退者不需减量。在肾小球滤过率减低或无尿患者中利福平的血药浓度无显著改变。 10.服药后尿、唾液、汗液等排泄物均可显桔红色。 11.婴儿、3个月以上孕妇和哺乳期妇女慎用。

1.为避免使用本品后发生过敏反应,故在应用本品时应注意密切观容患者用药后的状态反应,尽量采用较低浓度及较小剂量给药。 2.本品不可作为丁氧普鲁卡因滴眼液的替代品在眼科使用。 3.对以下患者,不能合用血管收缩剂(如肾上腺素、去甲肾上腺素等) (1)对血管收缩剂有过敏史者。 (2)有高血压、动脉硬化、心功能不全.甲状腺机能亢进糖尿病及血管痉李性疾病者。 4.本品为非无菌制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