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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福平乳膏

利福平乳膏

处方药 非医保

国药集团三益药业(芜湖)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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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主治:用于脓疱疮、肿疖及其他浅表细菌性皮肤感染、鼻粘膜炎、轻度烧烫伤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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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福平乳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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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利福平乳膏
利福平乳膏
氯法齐明软胶囊
氯法齐明软胶囊
主要成分

利福平。

本品主要成份为:氯法齐明。其化学名称为:10-(对-氯苯基)-2,10-二氢-3-(对-氯苯氨基)-2-异丙亚氨基吩嗪。

生产企业

国药集团三益药业(芜湖)有限公司

立业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34023831

国药准字H32021093

说明
作用与功效

用于脓疱疮、肿疖及其他浅表细菌性皮肤感染、鼻粘膜炎、轻度烧烫伤等

1.作为治疗瘤型麻风的选用药,通常应与氨苯砜联合使用。2.与利福平或乙硫异烟胺联合用于治疗耐砜类药物的菌株所致的感染。3.本品也可用于红斑结节性麻风反应和其他药物引起的急性麻风反应。4.本品亦可与其他抗结核药合用于艾滋病患者并发非典型分枝杆菌感染,但临床疗效常不满意。

用法用量

外用。一日2-3次,外涂或外敷患处。  

1.耐氨苯砜的各型麻风,口服,一次50~100mg,一日1次,与其他一种或几种抗...

副作用

1.消化道反应最为多见,口服本品后可出现厌食、恶心、呕吐、上腹部不适、腹泻等胃肠道反应,发生率为1.7%~4.0%,但均能耐受。 2.肝毒性为本品的主要不良反应,发生率约1%。在疗程最初数周内,少数患者可出现血清氨基转移酶升高、肝肿大和黄疸,大多为无症状的血清氨基转移酶一过性升高,在疗程中可自行恢复,老年人、酗酒者、营养不良、原有肝病或其他因素造成肝功能异常者较易发生。 3.变态反应大剂量间歇疗法后偶可出现"流感样症候群",表现为畏寒、寒战、发热、不适、呼吸困难、头昏、嗜睡及肌肉疼痛等,发生频率与剂量大小及间歇时间有明显关系。偶可发生急性溶血或肾功能衰竭,目前认为其产生机制属过敏反应。 4.其他患者服用本品后,大小便、唾液、痰液、泪液等可呈橘红色。偶见白细胞减少、凝血酶原时间缩短、头痛、眩晕、视力障碍等。  

1.皮肤粘膜着色为其主要不良反应。服药2周后即可出现皮肤和粘膜红染,呈粉红色、棕色、甚至黑色。着色程度与剂量、疗程成正比。停药2月后色素逐渐减退,约1~2年才能褪完。本品可使尿液、汗液、乳汁、精液和唾液呈淡红色,且可通过胎盘使胎儿着色,但未有致畸报道。应注意个别患者因皮肤着色反应而导致抑郁症,曾有报道,2例患者继皮肤色素减退后,因精神抑郁而自杀。2.约70%~80%用本品治疗的病人皮肤有鱼鳞病样改变,尤以四肢和冬季为主。停药后2~3月可好转。3.本品可致食欲减退、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等胃肠道反应。4.个别患者可产生眩晕、嗜睡、肝炎、上消化道出血、皮肤瘙痒等。5.个别患者可产生皮肤色素减退。6.个别报道发生阿斯综合征。7.偶有服药期间发生脾梗死、肠梗阻或消化道出血而需进行剖腹探查者。因此应高度注意服药期间出现急腹症症状者。

禁忌

成分

用于脓疱疮、肿疖及其他浅表细菌性皮肤感染、鼻粘膜炎、轻度烧烫伤等

1.作为治疗瘤型麻风的选用药,通常应与氨苯砜联合使用。2.与利福平或乙硫异烟胺联合用于治疗耐砜类药物的菌株所致的感染。3.本品也可用于红斑结节性麻风反应和其他药物引起的急性麻风反应。4.本品亦可与其他抗结核药合用于艾滋病患者并发非典型分枝杆菌感染,但临床疗效常不满意。

药理作用

1.消化道反应最为多见,口服本品后可出现厌食、恶心、呕吐、上腹部不适、腹泻等胃肠道反应,发生率为1.7%~4.0%,但均能耐受。 2.肝毒性为本品的主要不良反应,发生率约1%。在疗程最初数周内,少数患者可出现血清氨基转移酶升高、肝肿大和黄疸,大多为无症状的血清氨基转移酶一过性升高,在疗程中可自行恢复,老年人、酗酒者、营养不良、原有肝病或其他因素造成肝功能异常者较易发生。 3.变态反应大剂量间歇疗法后偶可出现"流感样症候群",表现为畏寒、寒战、发热、不适、呼吸困难、头昏、嗜睡及肌肉疼痛等,发生频率与剂量大小及间歇时间有明显关系。偶可发生急性溶血或肾功能衰竭,目前认为其产生机制属过敏反应。 4.其他患者服用本品后,大小便、唾液、痰液、泪液等可呈橘红色。偶见白细胞减少、凝血酶原时间缩短、头痛、眩晕、视力障碍等。  

注意事项

1.酒精中毒、肝功能损害者慎用。 2.对诊断的干扰: (1)可引起直接抗球蛋白试验(Coombs试验)阳性。 (2)干扰血清叶酸浓度测定和血清维生素B12浓度测定结果。 (3)可使磺溴酞钠试验滞留出现假阳性。 (4)可干扰利用分光光度计或颜色改变而进行的各项尿液分析试验的结果。 (5)可使血液尿素氮、血清碱性磷酸酶、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血清胆红素及血清尿酸浓度测定结果增高。 3.利福平可致肝功能不全,在原有肝病患者或本品与其他肝毒性药物同服时有伴发黄疸死亡病例的报道,因此原有肝病患者,仅在有明确指征情况下方可慎用,治疗开始前、治疗中严密观察肝功能变化,肝损害一旦出现,立即停药。 4.高胆红素血症系肝细胞性和胆汁潴留的混合型,轻症患者用药中自行消退,重者需停药观察,血胆红素升高也可能是利福平与胆红素竞争排泄的结果,治疗初期2~3个月应严密监测肝功能变化。 5.单用利福平治疗结核病或其他细菌性感染时病原菌可迅速产生耐药性,因此本品必须与其他药物合用,治疗可能需持续6个月~2年,甚至数年。 6.利福平可能引起白细胞和血小板减少,并导致齿龈出血和感染、伤口愈合延迟等,此时应避免拔牙等手术、并注意口腔卫生、刷牙及剔牙均需慎重,直至血象恢复正常。用药期间应定期检查周围血象。 7.利福平应于餐前1小时或餐后2小时服用,清晨空腹一次服用吸收最好,因进食影响本品吸收。 8.肝功能减退的患者常需减少剂量,每日剂量≤8mg/kg。 9.肾功能减退者不需减量。在肾小球滤过率减低或无尿患者中利福平的血药浓度无显著改变。 10.服药后尿、唾液、汗液等排泄物均可显桔红色。 11.婴儿、3个月以上孕妇和哺乳期妇女慎用。

1.有胃肠疾患史或肝功能损害及对本品不能耐受者慎用。2.应与食物或牛奶同时服用。3.为防止耐药性产生,本品应与一种或多种其他抗麻风药物合用。4.治疗伴红斑结节麻风反应的多种杆菌性麻风时,如有神经损害或皮肤溃疡凶兆,本品可与肾上腺皮质激素合用。5.多种杆菌性(界线型、界线-瘤型和瘤型麻风)麻风疗程应持续2年以上,甚至终生给药。6.每日剂量超过100mg时应严密观察,疗程应尽可能短。7.对诊断的干扰:可致血沉加快、血糖、白蛋白、血清氨基转移酶及胆红素升高,血钾降低。8.用药期间,病人出现腹部绞痛、恶心、呕吐、腹泻时应减量、延长给药间期或停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