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脓疱疮、肿疖及其他浅表细菌性皮肤感染、鼻粘膜炎、轻度烧烫伤等
查看说明书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利福平。 |
每片含主要成分盐酸异丙嗪12.5毫克。 |
|
生产企业 |
国药集团三益药业(芜湖)有限公司 |
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4023831 |
国药准字H12020237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脓疱疮、肿疖及其他浅表细菌性皮肤感染、鼻粘膜炎、轻度烧烫伤等 |
盐酸异丙嗪片,适应症为:1.皮肤粘膜的过敏:适用于长期的、季节性的过敏性鼻炎,血管舒缩性鼻炎,接触过敏源或食物而致的过敏性结膜炎,荨麻疹,血管神经性水肿,对血液或血浆制品的过敏反应,皮肤划痕症。必要时可与肾上腺素合用,作为本药的辅助剂。2.晕动病:防治晕车、晕船、晕飞机。3.镇静、催眠:适用于术前、术后和产科。此外,也可用于减轻成人及儿童的恐惧感,呈浅睡眠状态。4.恶心、呕吐的治疗:适用于一些麻醉和手术后的恶心、呕吐,也用于防治放射病性或药源性恶心、呕吐。5.术后疼痛;可与止痛药合用,作为辅助用药。 |
|
用法用量 |
外用。一日2-3次,外涂或外敷患处。 |
1、口服:每次12.5~25mg,1日2~3次。 2、肌注:每次2.5%1~... |
|
副作用 |
1.消化道反应最为多见,口服本品后可出现厌食、恶心、呕吐、上腹部不适、腹泻等胃肠道反应,发生率为1.7%~4.0%,但均能耐受。 2.肝毒性为本品的主要不良反应,发生率约1%。在疗程最初数周内,少数患者可出现血清氨基转移酶升高、肝肿大和黄疸,大多为无症状的血清氨基转移酶一过性升高,在疗程中可自行恢复,老年人、酗酒者、营养不良、原有肝病或其他因素造成肝功能异常者较易发生。 3.变态反应大剂量间歇疗法后偶可出现"流感样症候群",表现为畏寒、寒战、发热、不适、呼吸困难、头昏、嗜睡及肌肉疼痛等,发生频率与剂量大小及间歇时间有明显关系。偶可发生急性溶血或肾功能衰竭,目前认为其产生机制属过敏反应。 4.其他患者服用本品后,大小便、唾液、痰液、泪液等可呈橘红色。偶见白细胞减少、凝血酶原时间缩短、头痛、眩晕、视力障碍等。 |
不良反应有困倦、思睡、口干,偶有胃肠刺激症状、皮炎。 |
|
禁忌 |
|
|
|
成分 |
用于脓疱疮、肿疖及其他浅表细菌性皮肤感染、鼻粘膜炎、轻度烧烫伤等 |
盐酸异丙嗪片,适应症为:1.皮肤粘膜的过敏:适用于长期的、季节性的过敏性鼻炎,血管舒缩性鼻炎,接触过敏源或食物而致的过敏性结膜炎,荨麻疹,血管神经性水肿,对血液或血浆制品的过敏反应,皮肤划痕症。必要时可与肾上腺素合用,作为本药的辅助剂。2.晕动病:防治晕车、晕船、晕飞机。3.镇静、催眠:适用于术前、术后和产科。此外,也可用于减轻成人及儿童的恐惧感,呈浅睡眠状态。4.恶心、呕吐的治疗:适用于一些麻醉和手术后的恶心、呕吐,也用于防治放射病性或药源性恶心、呕吐。5.术后疼痛;可与止痛药合用,作为辅助用药。 |
|
药理作用 |
1.消化道反应最为多见,口服本品后可出现厌食、恶心、呕吐、上腹部不适、腹泻等胃肠道反应,发生率为1.7%~4.0%,但均能耐受。 2.肝毒性为本品的主要不良反应,发生率约1%。在疗程最初数周内,少数患者可出现血清氨基转移酶升高、肝肿大和黄疸,大多为无症状的血清氨基转移酶一过性升高,在疗程中可自行恢复,老年人、酗酒者、营养不良、原有肝病或其他因素造成肝功能异常者较易发生。 3.变态反应大剂量间歇疗法后偶可出现"流感样症候群",表现为畏寒、寒战、发热、不适、呼吸困难、头昏、嗜睡及肌肉疼痛等,发生频率与剂量大小及间歇时间有明显关系。偶可发生急性溶血或肾功能衰竭,目前认为其产生机制属过敏反应。 4.其他患者服用本品后,大小便、唾液、痰液、泪液等可呈橘红色。偶见白细胞减少、凝血酶原时间缩短、头痛、眩晕、视力障碍等。 |
能阻断平滑肌、毛细血管壁等组织的H1受体,从而与组胺起竞争性的拮抗作用,尚能显著的中枢安定作用,能加强麻醉药、催眠药及镇痛的作用。并能降低体温和镇吐。 |
|
注意事项 |
1.酒精中毒、肝功能损害者慎用。 2.对诊断的干扰: (1)可引起直接抗球蛋白试验(Coombs试验)阳性。 (2)干扰血清叶酸浓度测定和血清维生素B12浓度测定结果。 (3)可使磺溴酞钠试验滞留出现假阳性。 (4)可干扰利用分光光度计或颜色改变而进行的各项尿液分析试验的结果。 (5)可使血液尿素氮、血清碱性磷酸酶、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血清胆红素及血清尿酸浓度测定结果增高。 3.利福平可致肝功能不全,在原有肝病患者或本品与其他肝毒性药物同服时有伴发黄疸死亡病例的报道,因此原有肝病患者,仅在有明确指征情况下方可慎用,治疗开始前、治疗中严密观察肝功能变化,肝损害一旦出现,立即停药。 4.高胆红素血症系肝细胞性和胆汁潴留的混合型,轻症患者用药中自行消退,重者需停药观察,血胆红素升高也可能是利福平与胆红素竞争排泄的结果,治疗初期2~3个月应严密监测肝功能变化。 5.单用利福平治疗结核病或其他细菌性感染时病原菌可迅速产生耐药性,因此本品必须与其他药物合用,治疗可能需持续6个月~2年,甚至数年。 6.利福平可能引起白细胞和血小板减少,并导致齿龈出血和感染、伤口愈合延迟等,此时应避免拔牙等手术、并注意口腔卫生、刷牙及剔牙均需慎重,直至血象恢复正常。用药期间应定期检查周围血象。 7.利福平应于餐前1小时或餐后2小时服用,清晨空腹一次服用吸收最好,因进食影响本品吸收。 8.肝功能减退的患者常需减少剂量,每日剂量≤8mg/kg。 9.肾功能减退者不需减量。在肾小球滤过率减低或无尿患者中利福平的血药浓度无显著改变。 10.服药后尿、唾液、汗液等排泄物均可显桔红色。 11.婴儿、3个月以上孕妇和哺乳期妇女慎用。 |
1.对吩噻嗪类药高度过敏者对本品也过敏。2.妊娠期妇女临产前1~2周应停药,以免诱发婴儿的黄疸和椎体外系症状。3.下列情况应慎用,如肝功能不全和各类肝脏疾病患者,肾衰竭,急性哮喘,膀胱颈部梗阻,骨髓抑制,心血管疾病,昏迷,闭角型青光眼,高血压,胃溃疡,前列腺肥大明显者,幽门或十二指肠梗阻,呼吸系统疾病(尤其是儿童服用本品后痰液黏稠,影响排痰,并可抑制咳嗽反射),癫痫患者(注射给药时可增加抽搐的严重程度),黄疸,REYE综合征(异丙嗪所致的椎体外系症状易与REYE综合征混淆)。4.小于三个月的婴儿体内药物代谢酶不足,不宜应用本品。还可能引起肾功能不全。新生儿或早产儿、患急性病或脱水的小儿及患急性感染的儿童,注射异丙嗪后易发生肌张力障碍。5.老年患者易发生头晕、呆滞、精神错乱、低血压,椎体外系症状,特别是震颤麻痹、不能静坐和持续性运动障碍,用大量或胃肠道外静给药时更易发生。6.应用异丙嗪时,应特别注意有无肠梗阻,或药物的过量、中毒等问题,因其症状体征可被异丙嗪的镇吐作用所掩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