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脓疱疮、肿疖及其他浅表细菌性皮肤感染、鼻粘膜炎、轻度烧烫伤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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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利福平。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份为:每1g他扎罗汀倍他米松乳膏含他扎罗汀0.5mg(0.05%)和二丙酸倍他米松(以倍他米松计)0.5mg(0.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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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国药集团三益药业(芜湖)有限公司 |
重庆华邦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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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4023831 |
国药准字H201500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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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脓疱疮、肿疖及其他浅表细菌性皮肤感染、鼻粘膜炎、轻度烧烫伤等 |
痤疮、银屑病、异位性皮炎、脂溢性皮炎、接触性皮炎、红斑狼疮、玫瑰糠疹、扁平苔癣、神经性皮炎、掌跖脓疱病、结节性痒疹、皮肤T细胞淋巴瘤、硬化性苔藓、肥厚性扁平苔藓、斑秃、白癜风、瘢痕疙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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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外用。一日2-3次,外涂或外敷患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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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消化道反应最为多见,口服本品后可出现厌食、恶心、呕吐、上腹部不适、腹泻等胃肠道反应,发生率为1.7%~4.0%,但均能耐受。 2.肝毒性为本品的主要不良反应,发生率约1%。在疗程最初数周内,少数患者可出现血清氨基转移酶升高、肝肿大和黄疸,大多为无症状的血清氨基转移酶一过性升高,在疗程中可自行恢复,老年人、酗酒者、营养不良、原有肝病或其他因素造成肝功能异常者较易发生。 3.变态反应大剂量间歇疗法后偶可出现"流感样症候群",表现为畏寒、寒战、发热、不适、呼吸困难、头昏、嗜睡及肌肉疼痛等,发生频率与剂量大小及间歇时间有明显关系。偶可发生急性溶血或肾功能衰竭,目前认为其产生机制属过敏反应。 4.其他患者服用本品后,大小便、唾液、痰液、泪液等可呈橘红色。偶见白细胞减少、凝血酶原时间缩短、头痛、眩晕、视力障碍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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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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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脓疱疮、肿疖及其他浅表细菌性皮肤感染、鼻粘膜炎、轻度烧烫伤等 |
痤疮、银屑病、异位性皮炎、脂溢性皮炎、接触性皮炎、红斑狼疮、玫瑰糠疹、扁平苔癣、神经性皮炎、掌跖脓疱病、结节性痒疹、皮肤T细胞淋巴瘤、硬化性苔藓、肥厚性扁平苔藓、斑秃、白癜风、瘢痕疙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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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消化道反应最为多见,口服本品后可出现厌食、恶心、呕吐、上腹部不适、腹泻等胃肠道反应,发生率为1.7%~4.0%,但均能耐受。 2.肝毒性为本品的主要不良反应,发生率约1%。在疗程最初数周内,少数患者可出现血清氨基转移酶升高、肝肿大和黄疸,大多为无症状的血清氨基转移酶一过性升高,在疗程中可自行恢复,老年人、酗酒者、营养不良、原有肝病或其他因素造成肝功能异常者较易发生。 3.变态反应大剂量间歇疗法后偶可出现"流感样症候群",表现为畏寒、寒战、发热、不适、呼吸困难、头昏、嗜睡及肌肉疼痛等,发生频率与剂量大小及间歇时间有明显关系。偶可发生急性溶血或肾功能衰竭,目前认为其产生机制属过敏反应。 4.其他患者服用本品后,大小便、唾液、痰液、泪液等可呈橘红色。偶见白细胞减少、凝血酶原时间缩短、头痛、眩晕、视力障碍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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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酒精中毒、肝功能损害者慎用。 2.对诊断的干扰: (1)可引起直接抗球蛋白试验(Coombs试验)阳性。 (2)干扰血清叶酸浓度测定和血清维生素B12浓度测定结果。 (3)可使磺溴酞钠试验滞留出现假阳性。 (4)可干扰利用分光光度计或颜色改变而进行的各项尿液分析试验的结果。 (5)可使血液尿素氮、血清碱性磷酸酶、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血清胆红素及血清尿酸浓度测定结果增高。 3.利福平可致肝功能不全,在原有肝病患者或本品与其他肝毒性药物同服时有伴发黄疸死亡病例的报道,因此原有肝病患者,仅在有明确指征情况下方可慎用,治疗开始前、治疗中严密观察肝功能变化,肝损害一旦出现,立即停药。 4.高胆红素血症系肝细胞性和胆汁潴留的混合型,轻症患者用药中自行消退,重者需停药观察,血胆红素升高也可能是利福平与胆红素竞争排泄的结果,治疗初期2~3个月应严密监测肝功能变化。 5.单用利福平治疗结核病或其他细菌性感染时病原菌可迅速产生耐药性,因此本品必须与其他药物合用,治疗可能需持续6个月~2年,甚至数年。 6.利福平可能引起白细胞和血小板减少,并导致齿龈出血和感染、伤口愈合延迟等,此时应避免拔牙等手术、并注意口腔卫生、刷牙及剔牙均需慎重,直至血象恢复正常。用药期间应定期检查周围血象。 7.利福平应于餐前1小时或餐后2小时服用,清晨空腹一次服用吸收最好,因进食影响本品吸收。 8.肝功能减退的患者常需减少剂量,每日剂量≤8mg/kg。 9.肾功能减退者不需减量。在肾小球滤过率减低或无尿患者中利福平的血药浓度无显著改变。 10.服药后尿、唾液、汗液等排泄物均可显桔红色。 11.婴儿、3个月以上孕妇和哺乳期妇女慎用。 |
1、育龄妇女在开始使用本品前2周内,必须进行血清或尿液妊娠试验,确认为妊娠试验阴性后,在下次正常月经周期的第2天或第3天开始治疗。在治疗前,治疗期间和停止治疗后的一段时间内,必须使用有效的避孕方法。治疗期间,如发生妊娠,应立即与医生联系,共同讨论对胎儿的危险性及是否继续妊娠等。2、本品仅供皮肤外用,不适用于面部、腋下及外阴等间擦部位。3、应避免本品接触眼睛、口腔和黏膜,并尽量避免与正常皮肤接触。若眼部不慎接触本品,应使用清水彻底冲洗。4、本品应在医生指导下用药,患者不应擅自扩大用药面积或延长用药时间。5、由于他扎罗汀有增加皮肤灼伤的风险,故使用本品期间,要尽量避免与日光接触(包括日光灯)。使用本品后,患者应被告知使用防晒剂(最低SPF15)和穿防护性衣物。被日光灼伤患者,应在完全康复后方可使用本品。光敏感患者不能使用本品。若患者同时服用具有光敏性药物时(例如:四环素类、氟喹诺酮类、酚噻嗪类、磺胺类),应慎用本品。因为该类药物可增加光过敏性。6、如使用过程中出现严重瘙痒、灼伤、皮肤发红或过度脱皮等皮肤刺激反应,应停用本品或降低给药频率,但未研究给药频率降低后的有效性。7、极端天气,如大风和严寒更易引起使用本品的患者出现皮肤刺激性。8、本品不宜用于湿疹类皮肤病,以免引起严重刺激。9、如患者继发皮肤感染,应在有效的抗真菌/抗菌药物治疗下慎用本品,若无好转,则需停药直至感染被完全控制。10、应避免使用可引起皮肤干燥的药物、化妆品和日用品。11、本品不能口服,若不慎误服,应立即就医。12、本品不适宜采用封包疗法。13、若同时服用维生素A类药物,应告知医生。14、未经医生允许,本品不能与任何皮质激素类药物合用。15、将本品放置于儿童可接触区域之外。16、运动员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