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单纯疱疹;也可用于浅表真菌感染,如体癣、股癣、手足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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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主要成份:酞丁安。 |
醋延胡索、白芷。辅料为:淀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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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国药集团三益药业(芜湖)有限公司 |
长春海外制药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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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4020409 |
国药准字Z200445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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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单纯疱疹;也可用于浅表真菌感染,如体癣、股癣、手足癣。 |
气滞血瘀所致的胃痛、胁痛、头痛及痛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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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1.用于带状疱疹﹑单纯疱疹﹑尖锐湿疣时,外涂于患处,一日3次。2.用于浅部真菌感染时,外涂于患处,早晚各1次,体股癣连用3周,手足癣连用4周。 |
口服。一次4-6粒,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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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孕妇禁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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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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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单纯疱疹;也可用于浅表真菌感染,如体癣、股癣、手足癣。 |
气滞血瘀所致的胃痛、胁痛、头痛及痛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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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少数病例有局部瘙痒刺激反应,如皮肤红斑、丘疹及刺痒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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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2.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3.育龄妇女慎用。4.本品不宜用于婴幼儿和哺乳期妇女。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食生冷食物。 2本品不宜用于虚证痛经,其表现为经期或经后小腹隐痛喜按,月经质稀或色淡,伴有头晕目花,心悸气短等症者。 3服药中如出现皮疹,胸闷,憋气等过敏症状,应停药去医院就诊。 4重度痛经者或服药后痛经不减轻,应去医院就诊。 5痛经并伴有其他妇科疾病者,应去医院就诊。 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