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湿疹、接触性皮炎、脂溢性皮炎、神经性皮炎、体癣、股癣以及手足癣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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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克含硝酸咪康唑10毫克,醋酸曲安奈德1毫克,硫酸新霉素3000单位。 |
本品主要成份为全反式维A酸,化学名称:9,13-二甲基-7[-(1,1,5-三甲己-5-环己烯-6)-7,9,11,13-壬四烯-15酸] 分子式:C20H28O2 分子量:300.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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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国药集团三益药业(芜湖)有限公司 |
重庆华邦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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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4022274 |
国药准字H500218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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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湿疹、接触性皮炎、脂溢性皮炎、神经性皮炎、体癣、股癣以及手足癣等。 |
痤疮、粉刺、脓疱、毛囊炎、脂溢性皮炎、酒渣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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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外用,直接涂搽于洗净的患处,一日2~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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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本品成份过敏患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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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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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湿疹、接触性皮炎、脂溢性皮炎、神经性皮炎、体癣、股癣以及手足癣等。 |
痤疮、粉刺、脓疱、毛囊炎、脂溢性皮炎、酒渣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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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偶见过敏反应。 2,可见皮肤烧灼感、瘙痒、针刺感。 3,长期使用可使局部皮肤萎缩、色素沉着、多毛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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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 2,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3,高血压、心脏并骨质疏松症、肝功能不全患者慎用。 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5.不得长期大面积使用。 6.连续使用不能超过4周,面部、腋下、腹股沟及外阴等皮肤细薄处连续使用不能超过2周,症状不缓解,请咨询医师。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湿疹、晒伤、急性和亚急性皮炎、酒渣鼻患者不宜使用。2.不宜使用于皮肤皱折部位。3.用药期间勿用其它可导致皮肤刺激及破损的药物、化妆品或清洁剂,以免加重皮肤反应、导致药物吸收增加及引起系统不良反应。4.日光可加重维A酸对皮肤的刺激导致维A酸分解,动物实验提示维A酸可增强紫外线致癌能力,因此本品最宜在晚间及睡前应用,治疗过程应避免日晒,或采用遮光措施。5.本品不宜大面积应用,日用量不应超过20g。6.因本品有引起严重刺激和脱屑的可能,开始可采取隔天用药或每3天用药1次的治疗方案;最好先采用浓度低的制剂,特耐受后再改用较高浓度的制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