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湿疹、接触性皮炎、脂溢性皮炎、神经性皮炎、体癣、股癣以及手足癣等。
查看说明书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克含硝酸咪康唑10毫克,醋酸曲安奈德1毫克,硫酸新霉素3000单位。 |
本品主要成分为阿昔洛韦。 |
|
生产企业 |
国药集团三益药业(芜湖)有限公司 |
黑龙江天辰药业有限公司(原黑龙江天龙药业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4022274 |
国药准字H20093399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湿疹、接触性皮炎、脂溢性皮炎、神经性皮炎、体癣、股癣以及手足癣等。 |
带状疱疹、单纯疱疹、生殖器疱疹、水痘、病毒性角膜炎、病毒性皮肤感染。 |
|
用法用量 |
外用,直接涂搽于洗净的患处,一日2~3次。 |
|
|
副作用 |
对本品成份过敏患者禁用。 |
|
|
禁忌 |
|
|
|
成分 |
用于湿疹、接触性皮炎、脂溢性皮炎、神经性皮炎、体癣、股癣以及手足癣等。 |
带状疱疹、单纯疱疹、生殖器疱疹、水痘、病毒性角膜炎、病毒性皮肤感染。 |
|
药理作用 |
1,偶见过敏反应。 2,可见皮肤烧灼感、瘙痒、针刺感。 3,长期使用可使局部皮肤萎缩、色素沉着、多毛等。 |
||
注意事项 |
1,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 2,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3,高血压、心脏并骨质疏松症、肝功能不全患者慎用。 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5.不得长期大面积使用。 6.连续使用不能超过4周,面部、腋下、腹股沟及外阴等皮肤细薄处连续使用不能超过2周,症状不缓解,请咨询医师。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不推荐用于粘膜,如口腔、眼部和阴道,因为可能会引起刺激。应特别注意避免外接触到眼睛。2.严重免疫功能低下的患者(如:AIDS患者或骨髓移植患者),应考虑口服给药。对此类患者,在任何感染进行治疗前应咨询医生。3.本品为外用药,不可内服。4.涂药时需戴指套或手套。5.涂药部位如有灼热感、瘙痒、红肿等情况,应停止用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需咨询医生。6.请将药物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7.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