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湿疹、接触性皮炎、脂溢性皮炎、神经性皮炎、体癣、股癣以及手足癣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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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克含硝酸咪康唑10毫克,醋酸曲安奈德1毫克,硫酸新霉素3000单位。 |
姜黄、马蹄金、地柏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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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国药集团三益药业(芜湖)有限公司 |
贵州万胜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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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4022274 |
国药准字Z200256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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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湿疹、接触性皮炎、脂溢性皮炎、神经性皮炎、体癣、股癣以及手足癣等。 |
苗医:中医:消肿止痛,收敛止血。用于跌打损伤,瘀血肿痛,轻度水火烫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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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外用,直接涂搽于洗净的患处,一日2~3次。 |
外用,喷洒于洁净的创面,一日2~4次,或喷洒于脱脂纱布使浸渍药液包敷,一日换药1次或隔日1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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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本品成份过敏患者禁用。 |
孕妇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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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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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湿疹、接触性皮炎、脂溢性皮炎、神经性皮炎、体癣、股癣以及手足癣等。 |
苗医:中医:消肿止痛,收敛止血。用于跌打损伤,瘀血肿痛,轻度水火烫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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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偶见过敏反应。 2,可见皮肤烧灼感、瘙痒、针刺感。 3,长期使用可使局部皮肤萎缩、色素沉着、多毛等。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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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 2,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3,高血压、心脏并骨质疏松症、肝功能不全患者慎用。 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5.不得长期大面积使用。 6.连续使用不能超过4周,面部、腋下、腹股沟及外阴等皮肤细薄处连续使用不能超过2周,症状不缓解,请咨询医师。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为外用药,禁止内服。2.忌食生冷、油腻食物。3.切勿接触眼睛、口腔、肛门等黏膜处。皮肤破溃处禁用。4.切勿置本品于近火及高温处并严禁剧烈碰撞,使用时勿近明火。5.经期及哺乳期妇女慎用。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6.水火烫伤面积较大,应去医院就诊。7.烫伤局部用药一定要注意清洁干净,在清洁环境下最好采用暴露疗法。8.本药使用时应注意全身情况,如有恶寒发热等症状时,应及时去医院就诊。9.用药后局部出现皮疹等过敏表现者应停用。10.用药2~3天症状无缓解,或出现局部红肿、疼痛、活动受限等不适症状或创面有脓苔者应去医院就诊。11.对本品及酒精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2.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3.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4.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5.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