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单纯疱疹、带状疱疹 ;也可用于浅表真菌感染,如体癣、股癣、手足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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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酞丁安。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份为硝酸咪康唑、丙酸氯倍他索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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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国药集团三益药业(芜湖)有限公司 |
福元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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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4020328 |
国药准字H340232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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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单纯疱疹、带状疱疹 ;也可用于浅表真菌感染,如体癣、股癣、手足癣。 |
真菌引起的皮炎、湿疹、手足癣、股癣及过敏性皮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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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外用。涂患处,用于治疗单纯疱疹、带状疱疹时,一日3次;用于治疗浅表真菌感染时,早晚各一次,体股癣连用3周,手足癣连用4周。 |
外用。一日1到2次,均匀涂敷于患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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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孕妇禁用。 |
用药部位可产生水泡、红斑、充血、灼热、瘙痒等刺激症状;毛囊炎、皮肤萎缩变薄、毛细血管扩张;还可引起皮肤干燥、多毛、萎缩纹、增加感染的易感性等、长期大面积用药可引起皮质功能亢进症,表现为多毛、痤疮、满月脸、骨质疏松等症状。偶可引起变态反应性接触性皮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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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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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单纯疱疹、带状疱疹 ;也可用于浅表真菌感染,如体癣、股癣、手足癣。 |
真菌引起的皮炎、湿疹、手足癣、股癣及过敏性皮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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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偶见过敏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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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2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3育龄妇女慎用。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6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含皮质类固醇外用制剂,若长期、大面积应用或采用封包治疗,由于全身性吸收作用,可造成可逆性下丘脑-垂体-肾上腺(PHA)轴的抑制,部分患者可出现柯兴综合症、高血糖及尿糖等表现,因此本药不能长期、大面积使用、亦不能采用封包治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