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治疗神经性皮炎、慢性湿疹,缓解肥厚搔痒性皮肤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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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丙酸氯倍他索。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丙酸氯倍他索和维A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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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国药集团三益药业(芜湖)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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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40585 |
国药准字H200401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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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治疗神经性皮炎、慢性湿疹,缓解肥厚搔痒性皮肤病。 |
寻常型银屑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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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外用,涂于患处,一日2-3次,待病情控制后,改为一日1次。 |
外用;在皮损坏处局部外用,一日2次,或遵医嘱。本品超过4周治疗的疗效和安全性尚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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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本品和其它皮质类固醇类药品过敏者禁用。 |
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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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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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虽然尚无直接证据显示人皮肤外用丙酸氯倍他索、维A酸导致畸胎,但动物实验显示丙酸氯倍他索和维A酸均有致畸作用。故,育龄期妇女用药期间不宜受孕。 尚不清楚局部使用本品是否可在乳汁中测出活性药物,但,哺乳期妇女应慎用本品,且在用药期间应暂停用药,一面婴儿轻口摄入本品。 儿童用药:婴儿及儿童用药的安全性有效性尚未确立,故不宜使用。 老年用药:与非老年患者用药相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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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治疗神经性皮炎、慢性湿疹,缓解肥厚搔痒性皮肤病。 |
寻常型银屑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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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可有局部烧灼感、瘙痒、潮红等不良反应。 |
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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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属于强效皮质类固醇外用制剂,若长期、大面积应用或采用封包治疗,由于全身性吸收作用,可造成可逆性下丘脑-垂体-肾上腺(PHA)轴的抑制,部分患者可出现库欣综合征、高血糖及尿糖等表现,因此本药不能长期大面积应用,亦不宜采用封包治疗。2.大面积使用不能超过2周;若用药面积仅占体表的5%~10%,可以连续应用4周。每周用量均不能超过50ml。3.不能应用于面部、腋部及腹股沟等皮肤折皱部位,因为即便短期应用也可造成皮肤萎缩、毛细血管扩张等不良反应。4.如伴有皮肤感染,必须同时使用抗感染药物。如同时使用后,感染的症状没有及时改善,应停用本药直至感染得到控制。5.不可用于眼部。6.应用时如出现皮肤刺激,应停用,并采取相应措施。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详见说明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