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治疗神经性皮炎、慢性湿疹,缓解肥厚搔痒性皮肤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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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丙酸氯倍他索。 |
本品每克含肝素钠350单位;辅料为:玻璃酸钠,丙二醇,白凡士林,单、双硬脂酸甘油酯,十八醇,液状石蜡,十二烷基硫酸钠,月桂氮卓酮,香精,羟苯乙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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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国药集团三益药业(芜湖)有限公司 |
山东博士伦福瑞达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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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40585 |
国药准字H370235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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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治疗神经性皮炎、慢性湿疹,缓解肥厚搔痒性皮肤病。 |
用于早期冻疮、皲裂、溃疡、湿疹及浅表性静脉炎和软组织损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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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外用,涂于患处,一日2-3次,待病情控制后,改为一日1次。 |
外用。一日2~3次,涂于患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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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本品和其它皮质类固醇类药品过敏者禁用。 |
罕见皮肤刺激如烧灼感,或过敏反应如皮疹、瘙痒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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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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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治疗神经性皮炎、慢性湿疹,缓解肥厚搔痒性皮肤病。 |
用于早期冻疮、皲裂、溃疡、湿疹及浅表性静脉炎和软组织损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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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可有局部烧灼感、瘙痒、潮红等不良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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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属于强效皮质类固醇外用制剂,若长期、大面积应用或采用封包治疗,由于全身性吸收作用,可造成可逆性下丘脑-垂体-肾上腺(PHA)轴的抑制,部分患者可出现库欣综合征、高血糖及尿糖等表现,因此本药不能长期大面积应用,亦不宜采用封包治疗。2.大面积使用不能超过2周;若用药面积仅占体表的5%~10%,可以连续应用4周。每周用量均不能超过50ml。3.不能应用于面部、腋部及腹股沟等皮肤折皱部位,因为即便短期应用也可造成皮肤萎缩、毛细血管扩张等不良反应。4.如伴有皮肤感染,必须同时使用抗感染药物。如同时使用后,感染的症状没有及时改善,应停用本药直至感染得到控制。5.不可用于眼部。6.应用时如出现皮肤刺激,应停用,并采取相应措施。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2.不可长期、大面积使用。 3.避免接触眼镜和其它黏膜(如口、鼻等)。 4.用药部位出现皮疹、瘙痒、红肿等,应停止用药,并将局部5.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或药师咨询。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当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