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治疗神经性皮炎、慢性湿疹,缓解肥厚搔痒性皮肤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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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丙酸氯倍他索。 |
主要成分:盐酸特比萘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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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国药集团三益药业(芜湖)有限公司 |
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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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40585 |
国药准字H200570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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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治疗神经性皮炎、慢性湿疹,缓解肥厚搔痒性皮肤病。 |
抗真菌药,适用于由皮肤真菌、酵母菌及其它真菌引起的体癣、股癣、手足癣、花斑癣的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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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外用,涂于患处,一日2-3次,待病情控制后,改为一日1次。 |
外用,一日2次,涂患处,并轻揉片刻。疗程1-2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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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本品和其它皮质类固醇类药品过敏者禁用。 |
对特比萘芬或乳剂中任何型剂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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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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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注意事项: 对于儿童外用本品的经验有限,故暂不推荐使用。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动物研究显示本品对胎儿无任何不良影响,但在孕妇中尚未经过对照试验验证,所以孕妇不推荐使用,除非利远大于弊。特比萘芬可从乳汁中排出,虽然量很少,但使用本品的妇女应停止给婴儿哺乳。 老人注意事项: 老年患者的用药剂量和不良反应与年轻人相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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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治疗神经性皮炎、慢性湿疹,缓解肥厚搔痒性皮肤病。 |
抗真菌药,适用于由皮肤真菌、酵母菌及其它真菌引起的体癣、股癣、手足癣、花斑癣的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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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可有局部烧灼感、瘙痒、潮红等不良反应。 |
本品为丙烯胺类广谱抗真菌药,能特异性地干扰真菌固醇的早期生物合成,选择性地抑制真菌角鲨烯环氧化酶的活性,使真菌细胞膜形成过程中的角鲨烯环氧化反应受阻,从而达到杀灭或抑制真菌的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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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属于强效皮质类固醇外用制剂,若长期、大面积应用或采用封包治疗,由于全身性吸收作用,可造成可逆性下丘脑-垂体-肾上腺(PHA)轴的抑制,部分患者可出现库欣综合征、高血糖及尿糖等表现,因此本药不能长期大面积应用,亦不宜采用封包治疗。2.大面积使用不能超过2周;若用药面积仅占体表的5%~10%,可以连续应用4周。每周用量均不能超过50ml。3.不能应用于面部、腋部及腹股沟等皮肤折皱部位,因为即便短期应用也可造成皮肤萎缩、毛细血管扩张等不良反应。4.如伴有皮肤感染,必须同时使用抗感染药物。如同时使用后,感染的症状没有及时改善,应停用本药直至感染得到控制。5.不可用于眼部。6.应用时如出现皮肤刺激,应停用,并采取相应措施。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1仅供外用,避免误入眼内。应放在儿童不能拿到的地方。 2通常临床症状于用药数天后即可缓解,若要预防复发,应规律的使用本品一段时间,若两周后无效则要复查诊断结果。动物研究显示本品对胎儿无任何不良影响,但在孕妇中尚未经过对照试验验证,所以孕妇不推荐使用,除非利远大于弊。特比萘芬可从乳汁中排出,虽然量很少,但使用本品的妇女应停止给婴儿哺乳。对于儿童外用本品的经验有限,故暂不推荐使用。老年患者的用药剂量和不良反应与年轻人相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