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治疗神经性皮炎、慢性湿疹,缓解肥厚搔痒性皮肤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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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丙酸氯倍他索。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克含酮康唑15毫克,丙酸氯信他索0.25毫克。辅料为:乙二胺四乙酸二钠、丙烯酸脂/硬脂醇醚20-甲基丙烯酸酯共聚物、十二烷基醇醚酸铵、十二烷基硫酸铵、三-十六烷基甲基氯化铵、椰油单乙醇酰胺、阳离子调理高聚物(1%)、椰油酰胺丙基甜菜碱、氨基硅油乳液、非离子硅油乳液、珠光浆、5-氯-2-甲基-4-异噻唑啉-3-酮、香精、胭脂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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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国药集团三益药业(芜湖)有限公司 |
广东罗浮山国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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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40585 |
国药准字H200633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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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治疗神经性皮炎、慢性湿疹,缓解肥厚搔痒性皮肤病。 |
用于治疗和预防多种真菌引起的感染、如头皮糠疹(头波屑)、脂溢性皮炎和花斑癣。能迅速缓解由脂溢性皮炎和头皮糠疹引起的脱屑和騒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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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外用,涂于患处,一日2-3次,待病情控制后,改为一日1次。 |
外用。取本品约5毫升,涂于患处或已湿润的头发上,轻轻搓揉,让其与头皮充分接触,待2-5分钟后,用清水冲洗干净。脂溢性皮炎和头皮糠疹,每周2次,连用2-4周,巩固治疗可每1—2周1次:花斑癣,一日1次,连用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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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本品和其它皮质类固醇类药品过敏者禁用。 |
1.病毒性感染如疱疹、水痘等禁用; 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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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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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注意事项: 儿童慎用。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老人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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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治疗神经性皮炎、慢性湿疹,缓解肥厚搔痒性皮肤病。 |
用于治疗和预防多种真菌引起的感染、如头皮糠疹(头波屑)、脂溢性皮炎和花斑癣。能迅速缓解由脂溢性皮炎和头皮糠疹引起的脱屑和騒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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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可有局部烧灼感、瘙痒、潮红等不良反应。 |
本品所含酮康唑为广谱抗真菌药,对皮肤癣菌和念珠菌均有抑菌或杀菌作用。丙酸氯倍他索为糖皮质激素,具有较强的抗炎、抗过敏作用。两药并用可提高疗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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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属于强效皮质类固醇外用制剂,若长期、大面积应用或采用封包治疗,由于全身性吸收作用,可造成可逆性下丘脑-垂体-肾上腺(PHA)轴的抑制,部分患者可出现库欣综合征、高血糖及尿糖等表现,因此本药不能长期大面积应用,亦不宜采用封包治疗。2.大面积使用不能超过2周;若用药面积仅占体表的5%~10%,可以连续应用4周。每周用量均不能超过50ml。3.不能应用于面部、腋部及腹股沟等皮肤折皱部位,因为即便短期应用也可造成皮肤萎缩、毛细血管扩张等不良反应。4.如伴有皮肤感染,必须同时使用抗感染药物。如同时使用后,感染的症状没有及时改善,应停用本药直至感染得到控制。5.不可用于眼部。6.应用时如出现皮肤刺激,应停用,并采取相应措施。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1.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 2.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3.如需连续使用超过4周,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4.如洗后感到头发干燥,可适当使用护发品; 5.婴幼儿和儿童慎用;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