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治疗神经性皮炎、慢性湿疹,缓解肥厚搔痒性皮肤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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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丙酸氯倍他索。 |
本品为利多卡因和丙胺卡因按重量比1:1混合制备而成的复方乳膏剂,每1g本品含利多卡因25mg,丙胺卡因25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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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国药集团三益药业(芜湖)有限公司 |
同方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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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40585 |
国药准字H200634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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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治疗神经性皮炎、慢性湿疹,缓解肥厚搔痒性皮肤病。 |
皮肤炎症、瘙痒、疼痛、烧伤、擦伤、晒伤、蚊虫叮咬、荨麻疹、皮炎、湿疹、疱疹、手足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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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外用,涂于患处,一日2-3次,待病情控制后,改为一日1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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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本品和其它皮质类固醇类药品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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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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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治疗神经性皮炎、慢性湿疹,缓解肥厚搔痒性皮肤病。 |
皮肤炎症、瘙痒、疼痛、烧伤、擦伤、晒伤、蚊虫叮咬、荨麻疹、皮炎、湿疹、疱疹、手足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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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可有局部烧灼感、瘙痒、潮红等不良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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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属于强效皮质类固醇外用制剂,若长期、大面积应用或采用封包治疗,由于全身性吸收作用,可造成可逆性下丘脑-垂体-肾上腺(PHA)轴的抑制,部分患者可出现库欣综合征、高血糖及尿糖等表现,因此本药不能长期大面积应用,亦不宜采用封包治疗。2.大面积使用不能超过2周;若用药面积仅占体表的5%~10%,可以连续应用4周。每周用量均不能超过50ml。3.不能应用于面部、腋部及腹股沟等皮肤折皱部位,因为即便短期应用也可造成皮肤萎缩、毛细血管扩张等不良反应。4.如伴有皮肤感染,必须同时使用抗感染药物。如同时使用后,感染的症状没有及时改善,应停用本药直至感染得到控制。5.不可用于眼部。6.应用时如出现皮肤刺激,应停用,并采取相应措施。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1)因为没有足够的有关吸收情况的资料,本品不能用于开放性伤口,也不能用于儿童生殖器官粘膜;(2)实验室试验结果显示本品进入中耳时有耳毒性作用,但在完整鼓膜的动物外耳道无异常发现,本品不能应用于受损的耳鼓膜;(3)本品用于眼睛附近时应特别小心,因为它可引起角膜刺激反应;(4)特异反应性皮炎患者使用本品时需特别小心,较短的涂用时间即可(15~30分钟);(5)对于腿部溃疡,应消毒后使用;(6)使用时间延长麻醉效果会减低;(7)在得到进一步临床资料之前,本品不能应用于下列情况:3个月以下的婴儿;正在接受高铁血红蛋白诱发剂治疗的3~12个月的婴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