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治疗神经性皮炎、慢性湿疹,缓解肥厚搔痒性皮肤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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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丙酸氯倍他索。 |
结晶磺胺。化学名:对氨基苯磺酰胺。分子式:C6H8O2N2S分子量:172.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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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国药集团三益药业(芜湖)有限公司 |
安徽新世纪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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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40585 |
国药准字H3402369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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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治疗神经性皮炎、慢性湿疹,缓解肥厚搔痒性皮肤病。 |
细菌性痢疾、肺炎、尿路感染、皮肤化脓感染、中耳炎、猩红热、扁桃体炎、上呼吸道感染、败血症、中耳炎、结膜炎、沙眼、疥疮、烧伤感染、眼炎、鼻窦炎、牙周炎、疖、痈、蜂窝织炎、化脓性腮腺炎、外伤感染、化脓性淋巴结炎、乳腺炎、产褥热、中耳炎、副鼻窦炎、支气管炎、肺炎、腹膜炎、淋病、脑膜炎、心内膜炎、痢疾、肠炎、膀胱炎、前列腺炎、附件炎、盆腔炎、子宫内膜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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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外用,涂于患处,一日2-3次,待病情控制后,改为一日1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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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本品和其它皮质类固醇类药品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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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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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治疗神经性皮炎、慢性湿疹,缓解肥厚搔痒性皮肤病。 |
细菌性痢疾、肺炎、尿路感染、皮肤化脓感染、中耳炎、猩红热、扁桃体炎、上呼吸道感染、败血症、中耳炎、结膜炎、沙眼、疥疮、烧伤感染、眼炎、鼻窦炎、牙周炎、疖、痈、蜂窝织炎、化脓性腮腺炎、外伤感染、化脓性淋巴结炎、乳腺炎、产褥热、中耳炎、副鼻窦炎、支气管炎、肺炎、腹膜炎、淋病、脑膜炎、心内膜炎、痢疾、肠炎、膀胱炎、前列腺炎、附件炎、盆腔炎、子宫内膜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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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可有局部烧灼感、瘙痒、潮红等不良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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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属于强效皮质类固醇外用制剂,若长期、大面积应用或采用封包治疗,由于全身性吸收作用,可造成可逆性下丘脑-垂体-肾上腺(PHA)轴的抑制,部分患者可出现库欣综合征、高血糖及尿糖等表现,因此本药不能长期大面积应用,亦不宜采用封包治疗。2.大面积使用不能超过2周;若用药面积仅占体表的5%~10%,可以连续应用4周。每周用量均不能超过50ml。3.不能应用于面部、腋部及腹股沟等皮肤折皱部位,因为即便短期应用也可造成皮肤萎缩、毛细血管扩张等不良反应。4.如伴有皮肤感染,必须同时使用抗感染药物。如同时使用后,感染的症状没有及时改善,应停用本药直至感染得到控制。5.不可用于眼部。6.应用时如出现皮肤刺激,应停用,并采取相应措施。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本品可自局部部分吸收,其注意事项与磺胺类药全身应用相同。1.下列情况应慎用:缺乏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G-6PD)、血卟啉症、失水、休克和老年患者。2.对呋塞米、砜类、噻嗪类利尿药、磺脲类、碳酸酐抑制药呈现过敏的患者,对磺胺药也可过敏。3.应用本品期间多饮水,保持高尿流量,以防结晶尿的发生,必要时亦可服药碱化尿液。4.治疗中须注意:(1)全血象检查,对接受较长疗程的患者尤为重要。(2)治疗中定期尿液检查以发现长疗程或高剂量治疗时可能发生的结晶尿。(3)肝、肾功能检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