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治疗神经性皮炎、慢性湿疹,缓解肥厚搔痒性皮肤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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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丙酸氯倍他索。 |
穿心莲叶细粉,野菊花(全草),一枝黄花,蓝花参,野木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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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国药集团三益药业(芜湖)有限公司 |
河南羚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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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40585 |
国药准字Z200431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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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治疗神经性皮炎、慢性湿疹,缓解肥厚搔痒性皮肤病。 |
清热,消炎,解毒。本品用于风热感冒,流感,咽喉肿痛,痢疾肠炎,疔疮肿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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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外用,涂于患处,一日2-3次,待病情控制后,改为一日1次。 |
口服,一次3~4粒,一日2~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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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本品和其它皮质类固醇类药品过敏者禁用。 |
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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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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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治疗神经性皮炎、慢性湿疹,缓解肥厚搔痒性皮肤病。 |
清热,消炎,解毒。本品用于风热感冒,流感,咽喉肿痛,痢疾肠炎,疔疮肿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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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可有局部烧灼感、瘙痒、潮红等不良反应。 |
偶见皮疹等过敏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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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属于强效皮质类固醇外用制剂,若长期、大面积应用或采用封包治疗,由于全身性吸收作用,可造成可逆性下丘脑-垂体-肾上腺(PHA)轴的抑制,部分患者可出现库欣综合征、高血糖及尿糖等表现,因此本药不能长期大面积应用,亦不宜采用封包治疗。2.大面积使用不能超过2周;若用药面积仅占体表的5%~10%,可以连续应用4周。每周用量均不能超过50ml。3.不能应用于面部、腋部及腹股沟等皮肤折皱部位,因为即便短期应用也可造成皮肤萎缩、毛细血管扩张等不良反应。4.如伴有皮肤感染,必须同时使用抗感染药物。如同时使用后,感染的症状没有及时改善,应停用本药直至感染得到控制。5.不可用于眼部。6.应用时如出现皮肤刺激,应停用,并采取相应措施。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3.适用于风热证表现者如:发热,微恶风寒,咽喉疼痛、干燥、红肿,口渴。4.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头痛,鼻塞,流清涕,喉痒咳嗽。5.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服药3天后或服药期间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时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7.小儿、孕妇、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8.对本品有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11.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触摸不到的地方。12.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