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神经性皮炎、接触性皮炎、脂溢性皮炎以及慢性湿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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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克含醋酸地塞米松0.75毫克,樟脑10毫克,薄荷脑10毫克。辅料为:硬脂酸、白凡士林、十八醇、甘油、十二烷基硫酸钠、羟苯乙酯、二甲基亚砜、纯化水。 |
虎杖、牡丹皮、黄柏、紫珠叶、忍冬藤、连翘、蒲黄、五味子、儿茶、冰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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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国药集团三益药业(芜湖)有限公司 |
成都民意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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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4022120 |
国药准字Z2005517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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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神经性皮炎、接触性皮炎、脂溢性皮炎以及慢性湿疹。 |
清热解毒,活血化瘀,收敛生肌。用于轻度小面积水火烫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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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外用。一日1-2次,取少量涂于患处,并轻揉片刻。 |
喷于水火烫伤处,一日1~3次,一次约3毫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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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患处已破溃、化脓或有明显渗出者禁用。病毒感染者(如有疱疹、水疱)禁用。 |
孕妇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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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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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神经性皮炎、接触性皮炎、脂溢性皮炎以及慢性湿疹。 |
清热解毒,活血化瘀,收敛生肌。用于轻度小面积水火烫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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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长期使用可致皮肤萎缩、毛细血管扩张、色素沉着以及继发感染。偶见过敏反应。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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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部位(如口、鼻等)。 2、孕妇、哺乳期妇女慎用。 3、不宜大面积、长期使用;用药1周后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 4、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5、如并发细菌或真菌感染,请咨询医师处理。 6、运动员慎用。 7、小儿避免使用。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为外用药,禁止内服。2.禁食含酒饮品。3.切勿接触眼睛、口腔等黏膜处。皮肤破溃处禁用。4.水火烫伤面积较大,应去医院就诊。5.烫伤局部用药一定要注意清洁干净,在清洁环境下最好采用暴露疗法。6.本药使用时应注意全身情况,如有恶寒发热等症状时,应及时去医院就诊。7.切勿置本品于近火及高温处并严禁剧烈碰撞,使用时勿近明火。8.用药后局部出现皮疹等过敏表现者应停用。9.用药2~3天症状无缓解或创面有脓苔者应去医院就诊。10.对本品及酒精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1.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2.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3.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4.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