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清热化痰,润肺杀虫。与抗结核化学药品联合使用,用于浸润型肺结核病属痰热兼阴虚症。症见:发热,或咯血,咳嗽,或痰中带血,乏力,纳差,颧红,盗汗等。有加快病灶吸收和症状缓解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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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苦荬菜、黄芩、北沙参、瓜蒌、太子参、百部、枇杷叶、川贝母、白及。 |
麻黄、紫苏叶、地龙、蜜枇杷叶、炒紫苏子、蝉蜕、前胡、炒牛蒡子、五味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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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芜湖绿叶制药有限公司 |
扬子江药业集团北京海燕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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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133021 |
国药准字Z201030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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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化痰,润肺杀虫。与抗结核化学药品联合使用,用于浸润型肺结核病属痰热兼阴虚症。症见:发热,或咯血,咳嗽,或痰中带血,乏力,纳差,颧红,盗汗等。有加快病灶吸收和症状缓解的作用。 |
咳嗽、气逆、痰多、咽痒、喉部不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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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5粒,一日3次,结核病新患者6个月为一疗程;病情复发者8个月为一疗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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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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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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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清热化痰,润肺杀虫。与抗结核化学药品联合使用,用于浸润型肺结核病属痰热兼阴虚症。症见:发热,或咯血,咳嗽,或痰中带血,乏力,纳差,颧红,盗汗等。有加快病灶吸收和症状缓解的作用。 |
咳嗽、气逆、痰多、咽痒、喉部不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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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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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需在医生指导下使用。2、在与抗结核化学药品联合使用期间,注意复查肝功能。 |
1.运动员慎用。2.尚无研究数据表明本品对外感发热、咽炎、慢性阻塞性肺疾病、肺癌、肺结核等有效。3.尚无研究数据支持本品可用于65岁以上和18岁以下患者,以及妊娠期或哺乳期妇女。4.尚无研究数据支持本品可用于儿童咳嗽变异型哮喘。5.高血压、心脏病患者慎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