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清热化痰,润肺杀虫。与抗结核化学药品联合使用,用于浸润型肺结核病属痰热兼阴虚症。症见:发热,或咯血,咳嗽,或痰中带血,乏力,纳差,颧红,盗汗等。有加快病灶吸收和症状缓解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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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苦荬菜、黄芩、北沙参、瓜蒌、太子参、百部、枇杷叶、川贝母、白及。 |
硫酸沙丁胺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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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芜湖绿叶制药有限公司 |
上海信谊金朱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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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133021 |
国药准字H199902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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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化痰,润肺杀虫。与抗结核化学药品联合使用,用于浸润型肺结核病属痰热兼阴虚症。症见:发热,或咯血,咳嗽,或痰中带血,乏力,纳差,颧红,盗汗等。有加快病灶吸收和症状缓解的作用。 |
哮喘、慢性阻塞性肺病、支气管痉挛、急性心功能不全、过敏性休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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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5粒,一日3次,结核病新患者6个月为一疗程;病情复发者8个月为一疗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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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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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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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清热化痰,润肺杀虫。与抗结核化学药品联合使用,用于浸润型肺结核病属痰热兼阴虚症。症见:发热,或咯血,咳嗽,或痰中带血,乏力,纳差,颧红,盗汗等。有加快病灶吸收和症状缓解的作用。 |
哮喘、慢性阻塞性肺病、支气管痉挛、急性心功能不全、过敏性休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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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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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需在医生指导下使用。2、在与抗结核化学药品联合使用期间,注意复查肝功能。 |
1.下列情况应慎用:伴有心血管疾患(冠状动脉供血不足、心律不齐、高血压)、甲状腺机能亢进、糖尿病及惊厥患者。2.若使用一般剂量无效时,应咨询医生,不能随意增加药物剂量或使用次数。反复过量使用可导致支气管痉挛,如有发生应立即停药,更改治疗方案。3.长期使用本品时,可能产生耐受性。4.使用过程中应注意监控血清钾的水平。5.本品应在医院内,由医生指导使用。增加使用吸入的β2-受体激动剂可能是哮喘恶化的征象,若出现此情况,可能需要重新评估对病人的治疗方法,应考虑合用糖皮质激素治疗。过量吸入本药会有不良反应,因此吸入的剂量使用次数须遵医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