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清热化痰,润肺杀虫。与抗结核化学药品联合使用,用于浸润型肺结核病属痰热兼阴虚症。症见:发热,或咯血,咳嗽,或痰中带血,乏力,纳差,颧红,盗汗等。有加快病灶吸收和症状缓解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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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苦荬菜、黄芩、北沙参、瓜蒌、太子参、百部、枇杷叶、川贝母、白及。 |
含乙酰胱氨酸(C5H9NO3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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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芜湖绿叶制药有限公司 |
海南斯达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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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133021 |
国药准字H201830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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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化痰,润肺杀虫。与抗结核化学药品联合使用,用于浸润型肺结核病属痰热兼阴虚症。症见:发热,或咯血,咳嗽,或痰中带血,乏力,纳差,颧红,盗汗等。有加快病灶吸收和症状缓解的作用。 |
慢性支气管炎、肺气肿、支气管扩张、肺炎、肺结核等引起的痰液粘稠、咳痰困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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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5粒,一日3次,结核病新患者6个月为一疗程;病情复发者8个月为一疗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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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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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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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清热化痰,润肺杀虫。与抗结核化学药品联合使用,用于浸润型肺结核病属痰热兼阴虚症。症见:发热,或咯血,咳嗽,或痰中带血,乏力,纳差,颧红,盗汗等。有加快病灶吸收和症状缓解的作用。 |
慢性支气管炎、肺气肿、支气管扩张、肺炎、肺结核等引起的痰液粘稠、咳痰困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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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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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需在医生指导下使用。2、在与抗结核化学药品联合使用期间,注意复查肝功能。 |
1.不宜与金属、橡皮、氧化剂、氧气接触,故喷雾器须用玻璃或塑料制作。本品应临用前配制,用剩的溶液应严封贮于冰箱中,48小时内用完;2.吸入用乙酰半胱氨酸溶液能增加金制剂的排泄;减弱青霉素、四环素、头孢菌素类的抗菌活性,故不宜与这些药物并用。必要时可间隔4小时交替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