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清热化痰,润肺杀虫。与抗结核化学药品联合使用,用于浸润型肺结核病属痰热兼阴虚症。症见:发热,或咯血,咳嗽,或痰中带血,乏力,纳差,颧红,盗汗等。有加快病灶吸收和症状缓解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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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苦荬菜、黄芩、北沙参、瓜蒌、太子参、百部、枇杷叶、川贝母、白及。 |
本品主要成份为普仑司特半水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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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芜湖绿叶制药有限公司 |
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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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133021 |
国药准字H2003009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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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化痰,润肺杀虫。与抗结核化学药品联合使用,用于浸润型肺结核病属痰热兼阴虚症。症见:发热,或咯血,咳嗽,或痰中带血,乏力,纳差,颧红,盗汗等。有加快病灶吸收和症状缓解的作用。 |
用于支气管哮喘的预防和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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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5粒,一日3次,结核病新患者6个月为一疗程;病情复发者8个月为一疗程 |
成人每日2次,每次225mg(本品2粒),餐后服用。根据年龄可适当增减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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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主要反应是皮疹、搔痒,腹痛、胃部不适、腹泻、呕吐及GOT、GDT上升等肝功能异常。 重大副作用:偶见白血球减少(初期症状:发热、咽喉痛、全身倦怠感等),血小板减少(初期症状:紫斑、鼻出血、牙龈出血等出血倾向),若出现这类症状,应中止服用并采取适当措施。 其他的副作用:偶见麻木、震颤、失眠、嗜睡、头痛、关节痛、倦怠感、发热、浮肿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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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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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有关妊娠期服药的安全性尚未明确。对孕妇或可能已经怀孕的妇女,只有在判断治疗上有益性大于危险性的情况下,慎重给药。儿童用药:儿童用药的安全性尚未确定,故儿童不宜使用。老年用药:高龄患者,因其肝肾功能多有减退,故给药应减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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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清热化痰,润肺杀虫。与抗结核化学药品联合使用,用于浸润型肺结核病属痰热兼阴虚症。症见:发热,或咯血,咳嗽,或痰中带血,乏力,纳差,颧红,盗汗等。有加快病灶吸收和症状缓解的作用。 |
用于支气管哮喘的预防和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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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本品可选择性地结合并拮抗白三烯受体(与支气管哮喘的主要发病机制密切相关),从而抑制支气管收缩、血管高渗透性、粘膜水肿和气道过敏反应,改善支气管哮喘患者的临床症状和肺功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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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需在医生指导下使用。2、在与抗结核化学药品联合使用期间,注意复查肝功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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