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为非甾体抗炎药,仅在至少一种其他非甾体抗炎药治疗失败的情况下使用。可用于慢性关节炎(如骨关节炎等)的疼痛、手术和急性创伤后的疼痛、原发性痛经的症状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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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尼美舒利。 化学名称:4-硝基-2-苯氧基甲烷磺酰苯胺。 |
本品主要成份为白色葡萄球菌﹑萘瑟卡他球菌及枯草芽孢杆菌三种细菌的灭活菌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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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海南康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齐鲁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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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20137 |
国药准字H370235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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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为非甾体抗炎药,仅在至少一种其他非甾体抗炎药治疗失败的情况下使用。可用于慢性关节炎(如骨关节炎等)的疼痛、手术和急性创伤后的疼痛、原发性痛经的症状治疗。 |
本品用于慢性气管炎及喘息性气管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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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0.05~0.1g,每日二次,餐后服用。最大单次剂量不超过100mg,... |
口服。成人,预防用量一次1~2片,一日2次,治疗用量~次2~4片,一日2~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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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主要有:胃灼热、恶心、胃痛。但症状都很轻微、暂短,很少需要中断治疗。极少情况下,患者服药后出现过敏性皮疹。即使使用尼美舒利未产生上述副作用,也须注意到本品如同其它非甾体消炎药一样,可能产生头晕、思睡、胃溃疡或肠胃出血以及史蒂文斯-约翰逊(STEVENS-JOHNSON)综合症。 |
尚未发现有关不良反应报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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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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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不明确。 儿童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老年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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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为非甾体抗炎药,仅在至少一种其他非甾体抗炎药治疗失败的情况下使用。可用于慢性关节炎(如骨关节炎等)的疼痛、手术和急性创伤后的疼痛、原发性痛经的症状治疗。 |
本品用于慢性气管炎及喘息性气管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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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中卡他球菌细胞壁上含有的脂多糖成分能诱生干扰素,可以直接激活补体C3途径,调动机体的网状内皮系统机能活跃,白细胞吞噬机能增强,提高机体非特异性免疫和呼吸道粘膜的特异性免疫功能,增强机体抵抗力。 白色葡萄球菌和枯草芽孢杆菌细胞壁上含有丰富的胞壁酸,它能直接作用于延脑的咳嗽中枢,抑制咳嗽反射,具有明显的镇咳作用。调节植物神经功能,抑制呼吸道黏膜腺体的分泌,能使痰量明显减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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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建议使用最小的有效剂量、最短的疗程,以减少药品不良反应的发生。如果治疗无效,请终止本品的治疗。在治疗期间应监测肝肾心功能等检查。罕见本品引起严重肝损伤的报道,致死性报道更为罕见。服用本品治疗期间出现肝损伤症状(如厌食、恶心、呕吐、腹痛、疲倦、尿赤)的患者及肝功能检查出现异常的患者应该被终止治疗。这些患者不应该继续服用本品。有报导显示本品短期服用后引起肝损害,其中绝大多数属于可逆性病变。服用本品进行治疗期间必须避免同时使用已知的肝损害性药物与过量饮酒,因为任何一种因素均可能增加本品的肝损害风险。服用本品进行治疗期间,应建议患者避免使用镇痛药物。不推荐联合应用其它非甾体类抗炎药物,包括选择性COX-2抑制剂。胃肠道出血、溃疡和穿孔的风险可能是致命的。无论患者是否具有消化道方面的病史、伴有或不伴有预兆症状,本品在治疗期间内的任何时间均有可能导致患者出现消化道出血或溃疡/穿孔。如果出现消化道出血或溃疡,应终止本品的。 |
1.用药期间,禁烟﹑酒和辛辣等刺激性食物。 2.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