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仅适用于治疗产青霉素酶葡萄球菌感染,包括败血症、心内膜炎、肺炎和皮肤、软组织感染等。也可用于化脓性链球菌或肺炎球菌与耐青霉素葡萄球菌所致的混合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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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苯唑西林钠。 |
党参、炒白术、当归、白芍川芎、醋香附、木香、小茴香(盐炒)、醋延胡索、盐杜仲、续断、补骨脂(盐炒)、鸡冠花、青黛、椿皮(炒)、煅牡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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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悦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广东宏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宏兴制药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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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03608 |
国药准字Z440211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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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仅适用于治疗产青霉素酶葡萄球菌感染,包括败血症、心内膜炎、肺炎和皮肤、软组织感染等。也可用于化脓性链球菌或肺炎球菌与耐青霉素葡萄球菌所致的混合感染。 |
健脾补肾,调经止带。用于脾肾两虚所致的月经不调、带下病,症见月经先后不定期、量多、色淡无块,或带下量多、色白清稀、神疲乏力、腰膝痠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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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本品供肌内注射时,每0.5g加灭菌注射用水2.8ml。肌内注射成人一日4~6g,分4次给药;静脉滴注成人一日4~8g,分2~4次给药,严重感染每日剂量可增加至12g。小儿体重40kg以下者,每6小时按体重给予12.5~25mg/kg,体重超过40kg者予以成人剂量。新生儿体重低于2kg者,日龄1~14天者每12小时按体重25mg/kg,日龄15~30天者每8小时按体重25mg/kg;体重超过2kg者,日龄1~14天者每8小时按体重25mg/kg,日龄15~30天者每6小时按体重25mg/kg。轻、中度肾功 |
口服。一次6-9克(1-1瓶半),一日2-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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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对青霉素类药物过敏史者或青霉素皮肤试验阳性患者禁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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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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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本品仅适用于治疗产青霉素酶葡萄球菌感染,包括败血症、心内膜炎、肺炎和皮肤、软组织感染等。也可用于化脓性链球菌或肺炎球菌与耐青霉素葡萄球菌所致的混合感染。 |
健脾补肾,调经止带。用于脾肾两虚所致的月经不调、带下病,症见月经先后不定期、量多、色淡无块,或带下量多、色白清稀、神疲乏力、腰膝痠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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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1.过敏反应:荨麻疹等各类皮疹较常见,白细胞减少、间质性肾炎、哮喘发作等和血清病型反应少见;过敏性休克偶见,一旦发生,必须就地抢救,予以保持气道畅通、吸氧及使用肾上腺素、糖皮质激素等治疗措施。2.静脉使用本品偶可产生恶心、呕吐和血清氨基转移酶升高。3.大剂量静脉滴注本品可引起抽搐等中枢神经系统毒性反应。4.有报道婴儿使用大剂量本品后出现血尿、蛋白尿和尿毒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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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应用本品前需详细询问药物过敏史并进行青霉素皮肤试验。2.对一种青霉素过敏者可能对其他青霉素类药物、青霉胺过敏,有青霉素过敏性休克史者约5%~7%可能存在对头孢菌素类药物交叉过敏。3.有哮喘、湿疹、枯草热、荨麻疹等过敏性疾病及肝病患者应慎用本品。 |
1、忌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感冒发热病人不宜服用。 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少女、孕妇、绝经后患者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伴有赤带者,应去医院就诊。 6、平素月经正常,突然出现月经过少,或经期错后,或阴道不规则出血者应去医院就诊。 7、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本品不宜长期服用。 8、服药1个月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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