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仅适用于治疗产青霉素酶葡萄球菌感染,包括败血症、心内膜炎、肺炎和皮肤、软组织感染等。也可用于化脓性链球菌或肺炎球菌与耐青霉素葡萄球菌所致的混合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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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苯唑西林钠。 |
利福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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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悦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安徽三超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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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03608 |
国药准字H3402379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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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仅适用于治疗产青霉素酶葡萄球菌感染,包括败血症、心内膜炎、肺炎和皮肤、软组织感染等。也可用于化脓性链球菌或肺炎球菌与耐青霉素葡萄球菌所致的混合感染。 |
治疗沙眼及敏感菌引起的眼部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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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本品供肌内注射时,每0.5g加灭菌注射用水2.8ml。肌内注射成人一日4~6g,分4次给药;静脉滴注成人一日4~8g,分2~4次给药,严重感染每日剂量可增加至12g。小儿体重40kg以下者,每6小时按体重给予12.5~25mg/kg,体重超过40kg者予以成人剂量。新生儿体重低于2kg者,日龄1~14天者每12小时按体重25mg/kg,日龄15~30天者每8小时按体重25mg/kg;体重超过2kg者,日龄1~14天者每8小时按体重25mg/kg,日龄15~30天者每6小时按体重25mg/kg。轻、中度肾功 |
滴眼。一次12滴,一日4~6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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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对青霉素类药物过敏史者或青霉素皮肤试验阳性患者禁用。 |
良寒、呼吸困难、头昏、发热、头痛、泪液呈橘红色或红棕色等。此外尚可引起皮肤发红或皮疹(过敏反应)、瘙痒等症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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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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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本品仅适用于治疗产青霉素酶葡萄球菌感染,包括败血症、心内膜炎、肺炎和皮肤、软组织感染等。也可用于化脓性链球菌或肺炎球菌与耐青霉素葡萄球菌所致的混合感染。 |
治疗沙眼及敏感菌引起的眼部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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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1.过敏反应:荨麻疹等各类皮疹较常见,白细胞减少、间质性肾炎、哮喘发作等和血清病型反应少见;过敏性休克偶见,一旦发生,必须就地抢救,予以保持气道畅通、吸氧及使用肾上腺素、糖皮质激素等治疗措施。2.静脉使用本品偶可产生恶心、呕吐和血清氨基转移酶升高。3.大剂量静脉滴注本品可引起抽搐等中枢神经系统毒性反应。4.有报道婴儿使用大剂量本品后出现血尿、蛋白尿和尿毒症。 |
利福平为半全成广谱杀菌剂,与依赖于DNA的聚酶的β亚单位牢固结合,抑制细菌RNA的合成,防止该酶与DNA连接,从而阻断RNA转录过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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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应用本品前需详细询问药物过敏史并进行青霉素皮肤试验。2.对一种青霉素过敏者可能对其他青霉素类药物、青霉胺过敏,有青霉素过敏性休克史者约5%~7%可能存在对头孢菌素类药物交叉过敏。3.有哮喘、湿疹、枯草热、荨麻疹等过敏性疾病及肝病患者应慎用本品。 |
1.对诊断的干扰:可引起直接抗球蛋白试验(Coombs试验)阳性;干扰血清叶酸浓度和维生素B12浓度测定结果;可干扰利用分光光度计或颜色改变而进行的各项尿液分析试验的结果,因使用利福平后可使尿液呈橘红色或红棕色。使用利福平可使血液尿素氮、血清碱性磷酸酶、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血清胆红素及血清尿酸浓度测定结果增高。2.酒精中毒,肝功能损害者慎用。一般肝病患者慎用。3.利福平可能引起白细胞和血小板减少,并导致齿龈出血和感染,伤口愈合延迟等。此时应避免拔牙手术,并注意口腔卫生,刷牙及剔牙均需慎重,直至血象恢复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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