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用于冠心病心绞痛的预防;心肌梗死后心绞痛的治疗;与洋地黄类药和(或)利尿剂联合应用,治疗慢性充血性心力衰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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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硝酸异山梨酯。化学名称:1,4:3,6-二脱水-D-山梨醇二硝酸酯。分子式:C6H8N2O8分子量:236.14 |
本品主要成份为氯化钾 化学名称:氯化钾 分子式:KCl 分子量:74.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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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青岛黄海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杭州民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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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7023441 |
国药准字H202050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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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冠心病心绞痛的预防;心肌梗死后心绞痛的治疗;与洋地黄类药和(或)利尿剂联合应用,治疗慢性充血性心力衰竭。 |
低钾血症、心力衰竭、心肌梗死、肝硬化腹水、肾病综合征、高血压、急性或慢性肾功能衰竭、肾上腺皮质激素治疗、钾盐缺乏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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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20mg(1片),每8~12小时给予一次,剂量增减必须经医生允许,应于饭后整片吞服,勿嚼碎服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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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用药初期可能会出现硝酸酯引起的血管扩张性头痛,还可能出现面部潮红、眩晕体、位性低血压和反射性心动过速。偶见血压明显降低、心动过缓和心绞痛加,重罕见虚脱及晕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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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缺少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的经验,故需慎用。儿童用药:儿童用药的安全性及效果均不确定,故不推荐用于儿童。老年用药:老年患者对本类药物的敏感性可能更高,更易发生头晕等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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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本品用于冠心病心绞痛的预防;心肌梗死后心绞痛的治疗;与洋地黄类药和(或)利尿剂联合应用,治疗慢性充血性心力衰竭。 |
低钾血症、心力衰竭、心肌梗死、肝硬化腹水、肾病综合征、高血压、急性或慢性肾功能衰竭、肾上腺皮质激素治疗、钾盐缺乏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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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
| 注意事项 |
1.低充盈压的急性心肌梗死、主动脉或二尖瓣狭窄、体位性低血压、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2.不应突然停止用药,以避免反跳现象。 |
本品应整片口服,不得压碎、咀嚼或吸吮。1.下列情况慎用:(1)代谢性酸中毒伴有少尿时;(2)肾上腺皮质功能减弱者;(3)急性脱水,因严重时可致尿量减少,尿K+排泄减少;(4)急性肾功能不全、慢性肾功能不全者慎用;(5)家族性周期性麻痹,低钾性麻痹应给予补钾,但需鉴别高钾性或正常性周期麻痹;(6)慢性或严重腹泻可致低钾血症,但同时可致脱水和低钠血症,引起肾前性少尿;(7)胃肠道梗阻、慢性胃炎、溃疡病、食道狭窄、憩室、肠张力缺乏、以及溃疡性肠炎者,不宜口服补钾,因此时钾对胃肠道的刺激增加,可加重病情;(8)传导阻滞性心律失常,尤其应用洋地黄类药物时;(9)大面积烧伤、肌肉创伤、严重感染、大手术后24小时和严重溶血,上述情况本身可引起高钾血症;(10)先天性肾上腺皮质增生伴盐皮质激素分泌不足。2.用药期间需作以下随访检查:(1)血钾;(2)心电图;(3)血镁、钠、钙、氯、磷酸盐;(4)酸碱平衡指标;(5)肾功能和尿量。3.肝硬化患者通常应从剂量范围的最低值开始用药,应经常监测血清钾浓度。4.肾损害患者的尿钾排泄减少,同时发生高钾血症的风险显着增加。肾功能损害的患者,特别是如果患者使用血管紧张素转化酶抑制剂(ACE抑制剂)或血管紧张素受体拮抗剂(ARBs)类药物或非甾体类抗炎药,因为高钾血症的风险,通常应从剂量范围的最低值开始用药。应经常监测血清钾水平,且应定期评估肾功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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