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清肺,止咳,祛痰。用于伤风咳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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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川贝母、枇杷叶、桔梗我、薄荷脑、罗汉果。 |
本品主要成份为吡诺克辛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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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太极集团重庆桐君阁药厂有限公司 |
湖北中佳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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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50020103 |
国药准字H200657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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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清肺,止咳,祛痰。用于伤风咳嗽。 |
本品主要治疗老年性白内障、糖尿病性白内障或并发性白内障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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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开水冲服,一次10克,一日3次。 |
滴眼,一次1-2滴,一日3-4次。1.旋开滴瓶的白色大盖;2.用拇指将药片压出,投入瓶中;3.旋紧白色大盖,振摇滴瓶,使药片溶解;4.旋开棕色小盖,即可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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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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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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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清肺,止咳,祛痰。用于伤风咳嗽。 |
本品主要治疗老年性白内障、糖尿病性白内障或并发性白内障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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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极少数患者可有轻微眼部刺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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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忌食辛辣、油腻食物。 2.本品适用于伤风咳嗽,其表现为咳嗽,咯痰不爽,常伴有鼻塞流涕,头痛,恶风。 3.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糖尿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服用三天病证无改善,应停止服用,去医院就诊。 5.服药期间,若患者出现高热,体温超过38℃,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应到医院就诊。 6.长期服用,应向医师或药师咨询。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使用前须将药片投入溶剂中,待药物完全溶解后,方可使用。2.片剂溶入溶剂后,应连续使用,在20天内用完。3.滴眼时避免眼药瓶滴口与眼接触,防止滴眼液污染。4.本品宜避光、密闭保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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