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清肺,止咳,祛痰。用于伤风咳嗽。
查看说明书药品对比
|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川贝母、枇杷叶、桔梗我、薄荷脑、罗汉果。 |
格列齐特。 |
|
| 生产企业 |
太极集团重庆桐君阁药厂有限公司 |
江西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50020103 |
国药准字H20065489 |
|
|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清肺,止咳,祛痰。用于伤风咳嗽。 |
当单用饮食疗法,运动治疗和减轻体重不足以控制血糖水平的成人非胰岛素依赖型糖尿病(2型)。 |
|
| 用法用量 |
开水冲服,一次10克,一日3次。 |
口服,仅用于成年人。每日1次,剂量为1至4片,30~120mg。 建议于早餐时... |
|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偶可发生皮肤过敏;服药期间可引起恶心、呕吐、胃痛、腹泻便秘,进餐中服用可减少上述副作用;个别磺胺药过敏患者服本品后可发生血小板减少、粒性白细胞缺乏、贫血等。 |
|
| 禁忌 |
|
|
|
| 成分 |
清肺,止咳,祛痰。用于伤风咳嗽。 |
当单用饮食疗法,运动治疗和减轻体重不足以控制血糖水平的成人非胰岛素依赖型糖尿病(2型)。 |
|
| 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
| 注意事项 |
1.忌食辛辣、油腻食物。 2.本品适用于伤风咳嗽,其表现为咳嗽,咯痰不爽,常伴有鼻塞流涕,头痛,恶风。 3.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糖尿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服用三天病证无改善,应停止服用,去医院就诊。 5.服药期间,若患者出现高热,体温超过38℃,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应到医院就诊。 6.长期服用,应向医师或药师咨询。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服用格列齐特片(Ⅱ)时仍须饮食控制。 2.必须定期测定患者的血、尿。 3.手术等应急情况及胰岛素β-细胞失代偿时,应采用胰岛素。 4.与某些药物合用可能引起低血糖症,如非甾体抗炎药(特别是水杨酸盐)、磺胺类抗菌药、双香豆素类抗凝剂、单胺氧化酶抑制剂、β受体阻断剂、苯二氮卓类、四环素、氯霉素、双环已乙哌淀、氯贝丁酯、乙醇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