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清肺,止咳,祛痰。用于伤风咳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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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川贝母、枇杷叶、桔梗我、薄荷脑、罗汉果。 |
鸡血藤、阿胶(海蛤粉炒)、党参、益母草(制)、香附(制)、艾叶(炒)、五指毛桃、白背叶等18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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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太极集团重庆桐君阁药厂有限公司 |
山西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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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50020103 |
国药准字Z2005499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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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清肺,止咳,祛痰。用于伤风咳嗽。 |
补血理气,调经。用于妇女贫血,面色痿黄,经少后错,白带量多,经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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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开水冲服,一次10克,一日3次。 |
口服,一次3片,一日2~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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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孕妇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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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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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清肺,止咳,祛痰。用于伤风咳嗽。 |
补血理气,调经。用于妇女贫血,面色痿黄,经少后错,白带量多,经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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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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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忌食辛辣、油腻食物。 2.本品适用于伤风咳嗽,其表现为咳嗽,咯痰不爽,常伴有鼻塞流涕,头痛,恶风。 3.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糖尿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服用三天病证无改善,应停止服用,去医院就诊。 5.服药期间,若患者出现高热,体温超过38℃,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应到医院就诊。 6.长期服用,应向医师或药师咨询。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食生冷食物。2.感冒时不宜服用。患有糖尿病或其他疾病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3.月经过多或贫血严重者不宜选用。4.平素月经正常,突然出现月经过少,或经期错后,或阴道不规则出血,或带下伴阴痒,或赤带者应去医院就诊。5.治疗痛经,宜在经前3~5天开始服药,连服1周。如有生育要求,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服药后痛经不减轻,或重度痛经者,应到医院诊治。7.服药2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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