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清肺,止咳,祛痰。用于伤风咳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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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川贝母、枇杷叶、桔梗我、薄荷脑、罗汉果。 |
本品主要成分为:阿法骨化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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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太极集团重庆桐君阁药厂有限公司 |
康臣药业(内蒙古)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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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50020103 |
国药准字H200418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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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清肺,止咳,祛痰。用于伤风咳嗽。 |
1.佝偻病和软骨病。 2.肾性骨病。 3.骨质疏松症。 4.甲状旁腺功能减退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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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开水冲服,一次10克,一日3次。 |
口服:成人,一日0.25~1μ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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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对维生素D及其类似物过敏、具有高钙血症、有维生素D中毒征象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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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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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清肺,止咳,祛痰。用于伤风咳嗽。 |
1.佝偻病和软骨病。 2.肾性骨病。 3.骨质疏松症。 4.甲状旁腺功能减退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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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小剂量单独使用(<1.0μg/d)一般无不良反应,长期大剂量用药或与钙剂合用可能会引起高钙血症和高钙尿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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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忌食辛辣、油腻食物。 2.本品适用于伤风咳嗽,其表现为咳嗽,咯痰不爽,常伴有鼻塞流涕,头痛,恶风。 3.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糖尿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服用三天病证无改善,应停止服用,去医院就诊。 5.服药期间,若患者出现高热,体温超过38℃,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应到医院就诊。 6.长期服用,应向医师或药师咨询。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用药过程中应注意监测血钙、血尿素氮、肌酐,以及尿钙、尿肌酐。 2青年患者只限于青年特发性骨质疏松症及糖皮质激素过多引起的骨质疏松症。 3出现高钙血症时须停药,并予有关处理,待血钙恢复正常,按末次剂量减半给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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