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清肺,止咳,祛痰。用于伤风咳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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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川贝母、枇杷叶、桔梗我、薄荷脑、罗汉果。 |
大黄、黄连、三七、白芷、阿胶、龙骨(煅)、白及、没药(制)、海螵蛸、茜草、龙血竭、甘草、珍珠、冰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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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太极集团重庆桐君阁药厂有限公司 |
西安千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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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50020103 |
国药准字Z200250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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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清肺,止咳,祛痰。用于伤风咳嗽。 |
清热凉血,化瘀止血。用于崩漏、呕血及便血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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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开水冲服,一次10克,一日3次。 |
口服。一次2~4粒,一日3次;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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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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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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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清肺,止咳,祛痰。用于伤风咳嗽。 |
清热凉血,化瘀止血。用于崩漏、呕血及便血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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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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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忌食辛辣、油腻食物。 2.本品适用于伤风咳嗽,其表现为咳嗽,咯痰不爽,常伴有鼻塞流涕,头痛,恶风。 3.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糖尿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服用三天病证无改善,应停止服用,去医院就诊。 5.服药期间,若患者出现高热,体温超过38℃,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应到医院就诊。 6.长期服用,应向医师或药师咨询。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在服用本品期间,尤其用于胃及十二指肠溃疡、急慢性胃炎、溃疡性结肠炎等消化系统疾病患者,饮食宜清淡,忌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忌愤怒、忧郁,保持心情舒畅。 3.过敏体质者慎用。 4.在治疗剂量内未发现有血栓形成倾向,长时间超剂量服用应在医师指导下进行。 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6.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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