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清肺,止咳,祛痰。用于伤风咳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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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川贝母、枇杷叶、桔梗我、薄荷脑、罗汉果。 |
每支含盐酸克林霉素0.1克(以克林霉素计)辅料为:卡波姆、1,2一丙二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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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太极集团重庆桐君阁药厂有限公司 |
金日制药(中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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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50020103 |
国药准字H200403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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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清肺,止咳,祛痰。用于伤风咳嗽。 |
寻常性痤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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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开水冲服,一次10克,一日3次。 |
局部外用。用水清洗并抹干患处,取适量凝胶在患处涂一薄层,每日早晚各一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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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可引起皮肤干燥、局部刺激、皮疹等过敏反应。偶见胃肠不适及腹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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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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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清肺,止咳,祛痰。用于伤风咳嗽。 |
寻常性痤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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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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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忌食辛辣、油腻食物。 2.本品适用于伤风咳嗽,其表现为咳嗽,咯痰不爽,常伴有鼻塞流涕,头痛,恶风。 3.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糖尿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服用三天病证无改善,应停止服用,去医院就诊。 5.服药期间,若患者出现高热,体温超过38℃,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应到医院就诊。 6.长期服用,应向医师或药师咨询。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请勿将本品用于其他细菌引起的皮肤感染。 2.避免接触眼睛和其它粘膜,若误进眼睛,应以清水彻底冲洗。 3.孕妇慎用;哺乳期妇女如使用本品,应停止哺乳。 4.勿用于破损皮肤。 5.12岁以下儿童请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6.使用本品时,禁止同时使用其它全身及局部用药,以免产生不良药物反应。 7.每次用药后请及时将瓶盖旋紧,以免影响药物稳定性。 8.过量使用或有严重不良反应时,请立即向医务人员求助。 9.当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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