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清肺,止咳,祛痰。用于伤风咳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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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川贝母、枇杷叶、桔梗我、薄荷脑、罗汉果。 |
熟地黄,酒萸肉,牡丹皮,山药,茯苓,泽泻,枸杞子,菊花,当归,白芍,蒺藜,煅石决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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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太极集团重庆桐君阁药厂有限公司 |
河南省宛西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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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50020103 |
国药准字Z410219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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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清肺,止咳,祛痰。用于伤风咳嗽。 |
滋肾,养肝,明目。用于肝肾阴虚,目涩畏光,视物模糊,迎风流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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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开水冲服,一次10克,一日3次。 |
口服,一次8-10丸,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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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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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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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清肺,止咳,祛痰。用于伤风咳嗽。 |
滋肾,养肝,明目。用于肝肾阴虚,目涩畏光,视物模糊,迎风流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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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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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忌食辛辣、油腻食物。 2.本品适用于伤风咳嗽,其表现为咳嗽,咯痰不爽,常伴有鼻塞流涕,头痛,恶风。 3.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糖尿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服用三天病证无改善,应停止服用,去医院就诊。 5.服药期间,若患者出现高热,体温超过38℃,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应到医院就诊。 6.长期服用,应向医师或药师咨询。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食辛辣刺激之物。 2.干燥性角膜炎.老年性泪腺萎缩.老年性白内障早期阶段等见上述症状者可服用。 3.儿童应用时应先到医院检查眼部情况,如无其它眼病方可服用。 4.如有迎风流泪,又有视力急剧下降,应去医院就诊。 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治疗一周后症状未改善,应去医院就诊。 6.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7.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8.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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