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用于高脂血症、动脉粥样硬化、各种末梢血管障碍性疾病(如闭塞性动脉硬化症、肢端动脉痉挛症、冻伤、血管性偏头痛等)的辅助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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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肌醇烟酸酯。 |
吲哚美辛11.11mg,醋酸地塞米松0.24mg,螺内酯5.55mg,法莫替丁6.5mg,地西泮0.55mg,黄芪,女贞子,黄精(制),北沙参,麦冬,党参,白术,茯苓,绞股蓝,白毛藤,仙鹤草,远志(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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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河南全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福州世纪星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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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1023129 |
国药准字Z2005029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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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高脂血症、动脉粥样硬化、各种末梢血管障碍性疾病(如闭塞性动脉硬化症、肢端动脉痉挛症、冻伤、血管性偏头痛等)的辅助治疗。 |
益气健脾,滋阴润燥。用于缓解肺、食管、胃、肝、结肠、直肠、乳腺等晚期癌症出现的发热、疼痛、咳嗽、气喘、吞咽困难、食欲不振、失眠、神疲乏力、体重减轻等症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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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每日3次,一次0.2-0.6g(1-3片),连续服用1-3个月。 |
口服,一次3粒,一天3次,饭后。老年人、消疲、体弱者,可根据实际情况每次剂量可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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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1.对本品或其它烟酸类药物过敏者禁用。2.患活动性肝病、不明原因氨基转移酶升高等肝功能异常者禁用。3.活动性溃疡病、有出血倾向者禁用。 |
偶有恶心,呕吐、便秘,口疮。个别患者服药后出现肝功能轻度异常、心动过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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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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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本品用于高脂血症、动脉粥样硬化、各种末梢血管障碍性疾病(如闭塞性动脉硬化症、肢端动脉痉挛症、冻伤、血管性偏头痛等)的辅助治疗。 |
益气健脾,滋阴润燥。用于缓解肺、食管、胃、肝、结肠、直肠、乳腺等晚期癌症出现的发热、疼痛、咳嗽、气喘、吞咽困难、食欲不振、失眠、神疲乏力、体重减轻等症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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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服药后可有轻度恶心、发汗、瘙痒感等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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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胃酸缺乏者应同时服用稀盐酸或柠檬汁以减少不良反应。 |
1、本品临床研究观察疗程为14天,长期应用需慎重,且一般不宜突然停药,如要停药,应在一周内逐渐减量后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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