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抗肿瘤药,适用于原发性肝癌、胃癌、膀胱癌、直肠癌、非小细胞肺癌、头颈部上皮癌、白血病等恶性肿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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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羟喜树碱。 |
本品主要成分为醋酸去氨加压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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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深圳万乐药业有限公司 |
深圳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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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10157 |
国药准字H201000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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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抗肿瘤药,适用于原发性肝癌、胃癌、膀胱癌、直肠癌、非小细胞肺癌、头颈部上皮癌、白血病等恶性肿瘤。 |
用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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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原发性肝癌:静脉注射,一日4-6mg,用0.9%氯化钠注射液20ml溶解后,缓缓注射,或遵医嘱。肝动脉给药,用4mg加0.9%氯化钠注射液10ml灌注,每日一次,15-30天为一疗程。胃癌:静脉注射,一日4-6mg,用0.9%氯化钠注射液20ml溶解后,缓缓注射,或遵医嘱。头颈部上皮癌:静脉注射,每日4-6mg,用0.9%氯化钠注射液20ml溶解后,缓缓注射,或遵医嘱。膀胱癌:膀胱灌注后加高频透热100分钟,剂量由10mg逐渐加到20mg每周二次,10-15次为一疗程。直肠癌:腹壁下动脉插管术,进入25cm左右,相当于肠系膜下的管分枝上方,以羟基喜树碱6-8mg加入0.9%氯化钠注射液500ml动脉滴注,每日一次,15-20次为一疗程。非小细胞肺癌:每日12mg/m2,,用0.9%氯化钠注射液100ml溶解后,30分钟内恒速静脉滴入,连续用药5天。白血病:成人剂量为6-8mg/m2/日,加入0.9%氯化钠注射液中静脉滴注,连续给药30天为一疗程。 |
1、控制出血或手术前预防出血: (1)每支用1ml生理盐水溶解,再按体重0.3μg/kg的剂量,用生理盐水稀释至50-100ml,在15-30分钟内静脉滴注;若效果显著,可间隔时间为6-12小时重复给药1-2次;若再次重复给药可能会降低疗效。 (2)对血友病患者VIII:C的预期增加值应按使用第VIII因子浓缩物的同一标准衡量。一些病例在重复给药后疗效降低,因此应定期监测VIII:C的水平,同时必须监测患者的血压。如果给药后血浆内的VIII:C的浓度并未达到预期的增加值,则可协同使用第VIII因子浓缩物。治疗血友病患者时,应与血液检测室配合。 (3)使用本品前测定凝血因子的浓度及出血时间。使用本品后血浆中VIII:C及vWF:Ag会显著增加,但目前仍不可能在使用本品前后,对这些因子的血浆浓度和凝血时间之间建立任何相关关系。所以在可能的情况下,应测试本品对每个患者出血时间的影响。测试出血时间应尽量采用标准的方法(例如SimplateII)。测试出血时间和血浆凝血因子浓度时,应在与血液检验室的合作及咨询的情况下进行。使用本品时应注意监测患者的血压。 2、中枢性尿崩症: (1)当鼻腔给药不适合时可使用本品,根据患者的尿量和尿渗透压而调整剂量。静脉注射常用剂量:成人每天1-2次,每次1-4μg;一岁以上儿童每天1-2次,每次0.1-1μg;由于1岁以下儿童的用药经验有限,建议首剂量为0.05μg,然后根据患者的尿量和电解质状态进行滴注。 (2)本品注射液通常采用静脉给药,但有需要,也可进行肌内或皮下给药。 3、肾尿液浓缩功能试验: (1)成人肌内或皮下注射的常用剂量为4μg;一岁以上儿童每天1-2μg;一岁以下的婴儿剂量为0.4μg。建议对儿童首先使用鼻腔给药的制剂。使用本品后一小时内排出的尿液应不计入,此后的8小时内收集尿液两次以测量尿渗透压。应注意限制饮水量,同时参阅【特别警告】事项。 (2)多数患者使用本品后尿渗透压的正常值为800m0sm/Kg。若低于这个水平,应重复试验;若仍低于该值,表明肾尿液浓缩功能受到损害,应对病人做进一步检查以便确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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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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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患者禁用本品: 1、习惯性及精神性烦渴症患者。 2、不稳定性心绞痛患者。 3、代偿失调的心功能不全患者。 4、ⅡB型血管性血友病的患者。 5、需要用利尿剂的其他疾病患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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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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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抗肿瘤药,适用于原发性肝癌、胃癌、膀胱癌、直肠癌、非小细胞肺癌、头颈部上皮癌、白血病等恶性肿瘤。 |
用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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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1.对消化系统的影响:主要表现在恶心、食欲减退等反应,但不严重,一般都能坚持治疗,停药后上述症状很快减轻并消失。2.对造血系统的影响:骨髓抑制轻,白细胞有部分下降,但能维持在1×109/L以上;对红细胞、血小板未发现明显抑制作用。3.对泌尿系统的影响:有少数病例出现尿急、尿痛及血尿,停药1周后逐渐消失。4.其它反应:有少数病例出现脱发,停药后可自行恢复生长。 |
1、常见(>1/100)的副作用: (1)一般反应:头痛;高剂量时可引起疲劳。 (2)循环系统:高剂量会引起血压-过性降低及反射性心动过速;给药时面部潮红。 (3)肠胃系统:胃痛及恶心。 2、偶见(<1/1000)的副作用: (1)一般反应:高剂量时可产生眩晕现象。使用本品时若不限制饮水可能会引起水潴留/低钠血症及其并发症状(头痛、恶心/呕吐、血清钠降低和体重增加,更严重者可引起惊厥)。 (2)个别病例报道出现皮肤过敏和更为严重的全身过敏反应。 (3)少见情绪障碍。曾报道儿童患者用药后出现兴奋过度、有攻击性或恶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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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孕妇慎用,用药期间应严格检查血象。 |
1、由于水中毒的危险性,本品在下列情况时应慎用: (1)年幼及老年患者。 (2)体液或电解质失衡患者。 (3)具有颅内压升高危险患者。 必须特别注意水潴留的危险性,应尽量减少水的摄入量并定期测体重。如体重逐渐增加,血清钠低于130mmol/L或血浆渗透压低于270m0sm/kg体重时,应大量减少水的摄入量并停止使用本品。 2、对于止血:对于需要服用利尿剂的患者,应采取措施防止体液蓄积过多。本品不能缩短因血小板减少而引起出血时间延长。用于肾尿液浓缩功能试验:在用药前一小时至用药后八小时之间,饮水量不可超过0.5L。在一岁以下的患儿,需要住院并在严密监测下使用。 3、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1)妊娠:当给予大鼠和家兔去氨加压素的剂量超过人用剂量100倍时,未见致畸胎作用;一位研究学者曾报道母亲因尿崩病在妊娠期间使用去氨加压素而出现过三例畸形发育的儿童,但其他发表的超过120例的病例报告表明,在妊娠期内使用去氨加压素的孕妇并不会出生畸形的儿童;同时一篇引用大量数据的综述表明,29例因母亲在整个妊娠期间使用去氨加压素的儿童并没有产生致畸现象。 (2)哺乳:去氨加压素可分泌入母乳,但应用治疗剂量时不可能对儿童产生影响。 4、儿童用药:慎用于年幼患者。 5、老年用药:慎用于年老患者。 6、药物过量: (1)毒性:即使常规剂量也会因摄入液体过量而导致水中毒。静脉每公斤0.3μg或鼻腔每公斤2.4μg给药可引起成人或儿童低钠血症惊厥。另一方面,给5个月的婴儿鼻腔给药40μg以及5岁儿童鼻腔给药80μg没有出现任何症状。新生儿注射给药4μg可引起少尿和体重增加。 (2)症状:药物过量会引起头痛、恶心、水潴留、低钠血症、少尿、惊厥及肺水肿。 (3)治疗:一旦用药过量,可洗胃或口服活性炭,限制液体,检查电解质状况,如需要可服用呋塞米或补充钠制剂。可根据症状采取对症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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