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抗肿瘤药,适用于原发性肝癌、胃癌、膀胱癌、直肠癌、非小细胞肺癌、头颈部上皮癌、白血病等恶性肿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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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羟喜树碱。 |
本品主要成分为硫酸普拉睾酮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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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深圳万乐药业有限公司 |
丽珠集团丽珠制药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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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10157 |
国药准字H109602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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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抗肿瘤药,适用于原发性肝癌、胃癌、膀胱癌、直肠癌、非小细胞肺癌、头颈部上皮癌、白血病等恶性肿瘤。 |
本品用于妊娠足月引产前使宫颈成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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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原发性肝癌:静脉注射,一日4-6mg,用0.9%氯化钠注射液20ml溶解后,缓缓注射,或遵医嘱。肝动脉给药,用4mg加0.9%氯化钠注射液10ml灌注,每日一次,15-30天为一疗程。胃癌:静脉注射,一日4-6mg,用0.9%氯化钠注射液20ml溶解后,缓缓注射,或遵医嘱。头颈部上皮癌:静脉注射,每日4-6mg,用0.9%氯化钠注射液20ml溶解后,缓缓注射,或遵医嘱。膀胱癌:膀胱灌注后加高频透热100分钟,剂量由10mg逐渐加到20mg每周二次,10-15次为一疗程。直肠癌:腹壁下动脉插管术,进入25cm左右,相当于肠系膜下的管分枝上方,以羟基喜树碱6-8mg加入0.9%氯化钠注射液500ml动脉滴注,每日一次,15-20次为一疗程。非小细胞肺癌:每日12mg/m2,,用0.9%氯化钠注射液100ml溶解后,30分钟内恒速静脉滴入,连续用药5天。白血病:成人剂量为6-8mg/m2/日,加入0.9%氯化钠注射液中静脉滴注,连续给药30天为一疗程。 |
用5%注射用葡萄糖液10ml溶解后,缓慢静脉注射,注射时间不少于1分钟,一次100-200mg,连续用药3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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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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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功能不全,肝肾功能损害者慎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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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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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抗肿瘤药,适用于原发性肝癌、胃癌、膀胱癌、直肠癌、非小细胞肺癌、头颈部上皮癌、白血病等恶性肿瘤。 |
本品用于妊娠足月引产前使宫颈成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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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1.对消化系统的影响:主要表现在恶心、食欲减退等反应,但不严重,一般都能坚持治疗,停药后上述症状很快减轻并消失。2.对造血系统的影响:骨髓抑制轻,白细胞有部分下降,但能维持在1×109/L以上;对红细胞、血小板未发现明显抑制作用。3.对泌尿系统的影响:有少数病例出现尿急、尿痛及血尿,停药1周后逐渐消失。4.其它反应:有少数病例出现脱发,停药后可自行恢复生长。 |
使用该药可引起眩晕、耳鸣、恶心、呕吐、口干、皮疹手肿、手指麻木、行走乏力、注射部位血管痛、阴道分泌物多等,偶见过敏性休克、畏寒等。使用该药还可能引起胎儿心动过缓或胎儿窘迫,且已有死亡病例的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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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孕妇慎用,用药期间应严格检查血象。 |
1、本品必须在医生指导下使用。 2、本品系硫酸盐,不可用生理盐水溶解,应采用注射用水或5%葡萄糖注射液溶解,须充分震荡使其完全溶解后方可使用,且须立即使用。必要时可用30-40℃温水加热溶解。 3、本品宜在阵痛诱发剂和阵痛促进剂前列腺素、催产素给药前使用。 4、胎儿发育迟缓及经产道分娩生产有困难的孕妇应慎用。 5、在使用该药物期间应对孕妇和胎儿进行密切观察,如有任何异常情况,应采取适当的措施应对。 6、废弃药品包装不应随意丢弃。 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妊娠未足月,无需引产指征者禁用。 8、儿童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9、老年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10、药物过量: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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