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抗肿瘤药,适用于原发性肝癌、胃癌、膀胱癌、直肠癌、非小细胞肺癌、头颈部上皮癌、白血病等恶性肿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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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羟喜树碱。 |
土荆芥、灯盏细辛、钻地风、草乌、见血飞、虎杖、三棱、莪术、何首乌、透骨香、苕叶细辛、花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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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深圳万乐药业有限公司 |
贵州瑞成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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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10157 |
国药准字Z200251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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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抗肿瘤药,适用于原发性肝癌、胃癌、膀胱癌、直肠癌、非小细胞肺癌、头颈部上皮癌、白血病等恶性肿瘤。 |
本品用于寒湿痹症,闪挫伤筋等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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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原发性肝癌:静脉注射,一日4-6mg,用0.9%氯化钠注射液20ml溶解后,缓缓注射,或遵医嘱。肝动脉给药,用4mg加0.9%氯化钠注射液10ml灌注,每日一次,15-30天为一疗程。胃癌:静脉注射,一日4-6mg,用0.9%氯化钠注射液20ml溶解后,缓缓注射,或遵医嘱。头颈部上皮癌:静脉注射,每日4-6mg,用0.9%氯化钠注射液20ml溶解后,缓缓注射,或遵医嘱。膀胱癌:膀胱灌注后加高频透热100分钟,剂量由10mg逐渐加到20mg每周二次,10-15次为一疗程。直肠癌:腹壁下动脉插管术,进入25cm左右,相当于肠系膜下的管分枝上方,以羟基喜树碱6-8mg加入0.9%氯化钠注射液500ml动脉滴注,每日一次,15-20次为一疗程。非小细胞肺癌:每日12mg/m2,,用0.9%氯化钠注射液100ml溶解后,30分钟内恒速静脉滴入,连续用药5天。白血病:成人剂量为6-8mg/m2/日,加入0.9%氯化钠注射液中静脉滴注,连续给药30天为一疗程。 |
外用。每次用药棉球蘸取药液适量(5-10ml)涂擦患处,然后用梅花针轻叩该处皮肤,多次重复,直至皮肤下有蚁行或发热麻木感。每日2-3次。轻者一个疗程(10天),较重者二到三个疗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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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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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孕妇、年老体弱者禁用。 2、心功能不全者及有出血倾向者禁用。 3、婴幼儿禁用。 4、皮肤破溃、皮损或感染处禁用。 5、对本品及所含成份(包括辅料)过敏者禁用。 6、对酒精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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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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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抗肿瘤药,适用于原发性肝癌、胃癌、膀胱癌、直肠癌、非小细胞肺癌、头颈部上皮癌、白血病等恶性肿瘤。 |
本品用于寒湿痹症,闪挫伤筋等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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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1.对消化系统的影响:主要表现在恶心、食欲减退等反应,但不严重,一般都能坚持治疗,停药后上述症状很快减轻并消失。2.对造血系统的影响:骨髓抑制轻,白细胞有部分下降,但能维持在1×109/L以上;对红细胞、血小板未发现明显抑制作用。3.对泌尿系统的影响:有少数病例出现尿急、尿痛及血尿,停药1周后逐渐消失。4.其它反应:有少数病例出现脱发,停药后可自行恢复生长。 |
本品可能引起瘙痒、刺痛、皮疹(如红斑、丘疹、水疱)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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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孕妇慎用,用药期间应严格检查血象。 |
1、本品为外用药,禁止内服。 2、切勿接触眼睛、口腔等黏膜处,使用后即洗手。 3、治疗期间少食生、冷、酸、涩、腥味食物,少接触冷水。 4、糖尿病严重者慎用,以防止使用不当引起皮肤损伤。 5、经期及哺乳期妇女慎用,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6、症状较重者应去医院就诊。 7、若有沉淀摇匀使用。 8、本品含草乌,不宜长期或大面积使用。自行用药宜在7天以内,如用药超过7天,应向医师咨询。如使用梅花针轻叩,则不宜刺破皮肤。 9、用药后局部皮肤如出现瘙痒、刺痛、皮疹时,或有明显灼热感或局部红肿等情况,应洗净,停止使用,症状严重者应及时就医。如出现皮肤以外的全身不适,应立即停用,严重者应及时就医。 10、用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11、对本品及酒精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2、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3、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4、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5、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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