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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僖
(注射用羟喜树碱)

拓僖 (注射用羟喜树碱)

处方药 非医保

深圳万乐药业有限公司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功能主治:抗肿瘤药,适用于原发性肝癌、胃癌、膀胱癌、直肠癌、非小细胞肺癌、头颈部上皮癌、白血病等恶性肿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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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僖
(注射用羟喜树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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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拓僖
(注射用羟喜树碱)
拓僖 (注射用羟喜树碱)
尼古丁
尼古丁
主要成分

羟喜树碱。

本品主要成分为尼古丁。

生产企业

深圳万乐药业有限公司

北京世桥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10157

国药准字H20041567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抗肿瘤药,适用于原发性肝癌、胃癌、膀胱癌、直肠癌、非小细胞肺癌、头颈部上皮癌、白血病等恶性肿瘤。

本品用于戒烟。

用法用量

原发性肝癌:静脉注射,一日4-6mg,用0.9%氯化钠注射液20ml溶解后,缓缓注射,或遵医嘱。肝动脉给药,用4mg加0.9%氯化钠注射液10ml灌注,每日一次,15-30天为一疗程。胃癌:静脉注射,一日4-6mg,用0.9%氯化钠注射液20ml溶解后,缓缓注射,或遵医嘱。头颈部上皮癌:静脉注射,每日4-6mg,用0.9%氯化钠注射液20ml溶解后,缓缓注射,或遵医嘱。膀胱癌:膀胱灌注后加高频透热100分钟,剂量由10mg逐渐加到20mg每周二次,10-15次为一疗程。直肠癌:腹壁下动脉插管术,进入25cm左右,相当于肠系膜下的管分枝上方,以羟基喜树碱6-8mg加入0.9%氯化钠注射液500ml动脉滴注,每日一次,15-20次为一疗程。非小细胞肺癌:每日12mg/m2,,用0.9%氯化钠注射液100ml溶解后,30分钟内恒速静脉滴入,连续用药5天。白血病:成人剂量为6-8mg/m2/日,加入0.9%氯化钠注射液中静脉滴注,连续给药30天为一疗程。

本品不同剂型、不同规格的用法用量可能存在差异,请阅读具体药物说明书使用,或遵医嘱。 尼古丁透皮贴剂: 1、从使用本品开始,应要求患者完全停止吸烟。 2、本品适用于年龄超过18岁的成年人。 3、一日一次,一次1片本品,并应贴用24小时。 4、由于每平方厘米本品所释出的尼古丁含量恒定,因此治疗剂量仅根据本品接触皮肤的面积即可确定。为避免皮肤局部刺激,每日应选择不同的贴附部位。本品有3种剂量规格可供使用,即30平方厘米:52.5毫克的尼古丁透皮贴剂(戒烟贴30)、20cm2:35毫克的尼古丁透皮贴剂(戒烟贴20)和10cm2:17.5毫克的尼古丁透皮贴剂(戒烟贴10)。不允许通过剪切贴膜来调整剂量。 5、对每日吸烟总量超过20支的吸烟者,通常使用戒烟贴30;对每日吸烟总量不超过20支的吸烟者,通常使用戒烟贴20即可。戒烟贴10是在治疗末期减少剂量时使用。 6、治疗开始时宜使用较大剂量的本品(戒烟贴30或20),再按疗程逐渐减少剂量。也可根据患者在使用一段时间后的疗效来调整剂量。 7、对大量吸烟者,开始可使用戒烟贴30,随后换用戒烟贴20,最后改为戒烟贴10。每一阶段的疗程约为4周。 8、对于中度吸烟者,可使用戒烟贴20约8周,随后换用戒烟贴10约4周。 9、在治疗期间,应防止患者摄入较原来吸烟时更多的尼古丁。 10、用法:除去保护铝箔后,将本品贴在清洁、干燥、完好无损的皮肤上(皮肤上应没有洗涤剂、酒精或残留的软膏)。贴用部位最好是躯干、上臂或臀部。贴上后用手掌按压10秒钟。每日应选择不同部位贴用,在疗程结束时,如果本品仍不能使患者停止吸烟,则应停止使用。 11、注意:本品也可作为自我治疗、行为治疗或心理治疗的辅助手段。 尼古丁咀嚼胶: 1、成人剂量的选择应根据吸烟者对烟草的依赖程度而定,重度依赖的吸烟者以及用2毫克尼古丁咀嚼胶无效者,应选用4毫克尼古丁咀嚼胶;其他选用2毫克尼古丁咀嚼胶。大部分吸烟者每天需用8-12片合适剂量的咀嚼胶。每天最大剂量不超过24片咀嚼胶。 2、疗程长短因人而异,临床经验显示一个疗程至少需要3个月,然后逐渐减少咀嚼胶的用量。当每天只需1-2片尼古丁咀嚼胶时,疗程便可结束,不主张使用尼古丁咀嚼胶超过1年。

副作用

尼古丁透皮贴剂: 1、本品不得用于非吸烟者、儿童或偶尔吸烟者。 2、妊娠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3、全身性皮肤病患者禁用。 4、不稳定性或恶化性心绞痛、急性心肌梗塞、严重心律失常者禁用。 5、近期出现脑卒中患者禁用。 6、不能与其它尼古丁替代治疗药物同时使用。 尼古丁咀嚼胶: 1、近期的心肌梗塞、不稳定型或严重心绞痛、严重心律失常、急性中风、患食管炎、颞下颌关节疾病患者禁用。 2、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3、哺乳期妇女禁用。

禁忌

成分

抗肿瘤药,适用于原发性肝癌、胃癌、膀胱癌、直肠癌、非小细胞肺癌、头颈部上皮癌、白血病等恶性肿瘤。

本品用于戒烟。

药理作用

1.对消化系统的影响:主要表现在恶心、食欲减退等反应,但不严重,一般都能坚持治疗,停药后上述症状很快减轻并消失。2.对造血系统的影响:骨髓抑制轻,白细胞有部分下降,但能维持在1×109/L以上;对红细胞、血小板未发现明显抑制作用。3.对泌尿系统的影响:有少数病例出现尿急、尿痛及血尿,停药1周后逐渐消失。4.其它反应:有少数病例出现脱发,停药后可自行恢复生长。

原则上,本品造成的不良反应,与吸烟时产生的不良反应相似。但是,吸烟还同时可带来其它危险性,如一氧化碳、刺激性气体以及焦油产生的有害影响,且使用本品后体内尼古丁血浆浓度大大低于吸烟时的浓度,所以使用本品治疗时,不良反应并不明显。但是,若在使用本品时患者继续吸烟,则不良反应可能会频繁出现,并且更为明显。 1、皮肤: 皮肤过敏:表现为使用部位灼痛、水肿、红斑、瘙痒、湿疹、荨麻疹和小水泡。症状多在48小时内消失,严重的红斑可持续1-3周。严重的不良反应常在治疗后3-8周出现。一旦出现严重或持续的皮肤过敏,应停止使用本品并就医。 2、中枢神经系统: (1)头痛(约30%的患者有此症状)、头晕、恶心和睡眠障碍。 (2)偶见、罕见:注意力难以集中、做恶梦、疲劳、口干、意识不清、偏头痛、多汗、食欲增加、感觉异常、味觉障碍、视力模糊及震颤。 3、心血管系统: (1)偶见:心悸、高血压、热潮红。 (2)罕见:胸痛、呼吸困难、心律失常。 如果已有心血管系统疾病,如冠心病(心绞痛)和/或周围动脉闭塞性疾病(间歇性跛行),症状可能加重。 4、胃肠道:偶见胃肠不适、呕吐、便秘、腹泻、腹胀和口干。 5、其他系统: (1)常见:流感样症状。 (2)偶见、罕见:运动功能障碍、背痛、关节痛、肌痛。 (3)极罕见:全身性过敏反应,如全身性荨麻疹、血管神经性水肿和过敏样反应。

注意事项

孕妇慎用,用药期间应严格检查血象。

1、尼古丁是毒性物质,如被迅速吸收,毫克剂量水平即有潜在的致命危险。 2、使用本品时,应要求患者完全停止吸烟。应告诫患者,如果在使用本品时继续吸烟,将增加吸烟所带来的危害,包括心血管方面的不良反应。 3、下列疾病的患者,应慎重考虑尼古丁可能引起的不良反应,请在医师指导下使用:稳定性心绞痛、急性心肌梗塞后、闭塞性周围动脉性疾病、脑血管疾病、心力衰竭、肾脏或肝脏功能异常、糖尿病、未得到控制的高血压、甲状腺功能亢进、消化道溃疡、嗜铬细胞瘤。 4、过敏反应:临床研究发现,少数患者使用本品后,可出现接触性过敏。对于这种患者,当使用其它含有尼古丁的产品(包括烟草)时,可能会再度出现接触性过敏。 5、间续使用:尚无关于本品间续使用效果的足够数据。不过,如果使用本品后出现长期失眠症状,可在贴用16小时后揭除(即夜间不使用)。 6、有报道在已知有肌无力(如重症肌无力、肌无力综合征)病史患者使用本品后症状加重。 7、对出现严重或持续性皮肤不良反应的患者,应建议中断治疗。 8、戒烟可能导致行为改变。尚无资料显示适当剂量的尼古丁透皮贴剂会影响使用者的驾驶和机械操控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