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抗肿瘤药,适用于原发性肝癌、胃癌、膀胱癌、直肠癌、非小细胞肺癌、头颈部上皮癌、白血病等恶性肿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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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羟喜树碱。 |
本品主要成分为含4%琥珀酰明胶(改良液体明胶)的血浆替代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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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深圳万乐药业有限公司 |
吉林省长源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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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10157 |
国药准字H2004199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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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抗肿瘤药,适用于原发性肝癌、胃癌、膀胱癌、直肠癌、非小细胞肺癌、头颈部上皮癌、白血病等恶性肿瘤。 |
低血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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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原发性肝癌:静脉注射,一日4-6mg,用0.9%氯化钠注射液20ml溶解后,缓缓注射,或遵医嘱。肝动脉给药,用4mg加0.9%氯化钠注射液10ml灌注,每日一次,15-30天为一疗程。胃癌:静脉注射,一日4-6mg,用0.9%氯化钠注射液20ml溶解后,缓缓注射,或遵医嘱。头颈部上皮癌:静脉注射,每日4-6mg,用0.9%氯化钠注射液20ml溶解后,缓缓注射,或遵医嘱。膀胱癌:膀胱灌注后加高频透热100分钟,剂量由10mg逐渐加到20mg每周二次,10-15次为一疗程。直肠癌:腹壁下动脉插管术,进入25cm左右,相当于肠系膜下的管分枝上方,以羟基喜树碱6-8mg加入0.9%氯化钠注射液500ml动脉滴注,每日一次,15-20次为一疗程。非小细胞肺癌:每日12mg/m2,,用0.9%氯化钠注射液100ml溶解后,30分钟内恒速静脉滴入,连续用药5天。白血病:成人剂量为6-8mg/m2/日,加入0.9%氯化钠注射液中静脉滴注,连续给药30天为一疗程。 |
1.经静脉输注,剂量和速度取决于病人的实际情况,如脉搏、血压、外周组织灌注量、尿量等,必要时可加压输注。快速输注时应加温液体,但不超过37℃。 2.如果血液或血浆丢失不严重,或术前或术中预防性治疗,一般1~3小时内输注500~1000ml;低血容量休克,容量补充和维持时,可在24小时内输注10~5L(但红细胞压积不应低于25%,年龄大者不应低于30%,同时避免血液稀释引起的凝血异常);严重急性失血致生命垂危时,可在.~10分钟内加压输注500ml,进一步输注量视缺乏程度而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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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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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情况禁用:对本品有过敏反应的病人。有循环超负荷﹑水潴留﹑严重肾功能衰竭﹑出血倾向﹑肺水肿情况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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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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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有关妊娠或哺乳妇女应用本品的资料不多,不过迄今尚未观察到对胎儿有影响。但是仍存在很低的过敏反应危险,故应用时应权衡利弊。儿童用药:需遵医嘱。应将药品放在儿童不能触及之处。老人用药:应控制经细胞压积不低于30%,并注意防止循环超负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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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抗肿瘤药,适用于原发性肝癌、胃癌、膀胱癌、直肠癌、非小细胞肺癌、头颈部上皮癌、白血病等恶性肿瘤。 |
低血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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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1.对消化系统的影响:主要表现在恶心、食欲减退等反应,但不严重,一般都能坚持治疗,停药后上述症状很快减轻并消失。2.对造血系统的影响:骨髓抑制轻,白细胞有部分下降,但能维持在1×109/L以上;对红细胞、血小板未发现明显抑制作用。3.对泌尿系统的影响:有少数病例出现尿急、尿痛及血尿,停药1周后逐渐消失。4.其它反应:有少数病例出现脱发,停药后可自行恢复生长。 |
1.本品为胶体性血浆代用品,能增加血浆容量,使静脉回流量、动脉血压和外周灌注增加,其产生的渗透性利尿作用有助于维持休克病人的肾功能。本品以下的综合作用有助改善对组织的供氧,本品的相对粘稠度与血浆相似,所产生的血液稀释作用降低血液相对粘稠度,改善循环,增加心输出量,加快血液流速。输入本品减少红细胞压积,影响血液供氧能力。然而,由于血液粘稠度降低微循环改善,减少心脏负荷,使心输出量增加,心肌耗氧量不增加。因此输入本品所产生的总体效果是增加了氧气的运输(如红细胞压积不低于25%,年龄大者不低于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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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孕妇慎用,用药期间应严格检查血象。 |
1.心力衰竭可能伴有循环超负荷者,此时输液时应缓慢进行。2.对水分过多﹑肾衰﹑有出血倾向﹑肺水肿﹑钠或钾缺乏以及对输液成份过敏等病人要慎用。3.失血量超过总量25%时,应输全血或红细胞。使用本品不会干扰交叉配血。4.本品含钙量﹑含钾量低,可用于洋地黄化的病人或肾功能较差的病人。5.输注本品期间下列化验指标可能不稳定:血糖﹑血沉﹑尿液比重﹑蛋白﹑双缩脲﹑脂肪酸﹑胆固醇﹑果糖﹑山梨醇脱氢酶。6.容器如有破裂或液体出现混浊应丢弃不用,插入输液器前进针处应消毒。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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