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抗肿瘤药,适用于原发性肝癌、胃癌、膀胱癌、直肠癌、非小细胞肺癌、头颈部上皮癌、白血病等恶性肿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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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羟喜树碱。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克含醋酸地塞米松0.75毫克,樟脑10毫克,薄荷脑10毫克。辅料为:羟苯乙酯、甘油、平平加O、十六十八醇、单硬脂酸甘油酯、轻质液状石蜡、白凡士林、丙二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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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深圳万乐药业有限公司 |
河南大新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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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10157 |
国药准字H410246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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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抗肿瘤药,适用于原发性肝癌、胃癌、膀胱癌、直肠癌、非小细胞肺癌、头颈部上皮癌、白血病等恶性肿瘤。 |
用于局限性搔痒症、神经性皮炎、接触性皮炎、脂溢性皮炎以及慢性湿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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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原发性肝癌:静脉注射,一日4-6mg,用0.9%氯化钠注射液20ml溶解后,缓缓注射,或遵医嘱。肝动脉给药,用4mg加0.9%氯化钠注射液10ml灌注,每日一次,15-30天为一疗程。胃癌:静脉注射,一日4-6mg,用0.9%氯化钠注射液20ml溶解后,缓缓注射,或遵医嘱。头颈部上皮癌:静脉注射,每日4-6mg,用0.9%氯化钠注射液20ml溶解后,缓缓注射,或遵医嘱。膀胱癌:膀胱灌注后加高频透热100分钟,剂量由10mg逐渐加到20mg每周二次,10-15次为一疗程。直肠癌:腹壁下动脉插管术,进入25cm左右,相当于肠系膜下的管分枝上方,以羟基喜树碱6-8mg加入0.9%氯化钠注射液500ml动脉滴注,每日一次,15-20次为一疗程。非小细胞肺癌:每日12mg/m2,,用0.9%氯化钠注射液100ml溶解后,30分钟内恒速静脉滴入,连续用药5天。白血病:成人剂量为6-8mg/m2/日,加入0.9%氯化钠注射液中静脉滴注,连续给药30天为一疗程。 |
外用。一日1~2次,取少量涂于患处,并轻揉片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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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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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患处已破溃、化脓或有明显渗出者禁用。 2.病毒感染者(如有疱疹、水痘)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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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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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抗肿瘤药,适用于原发性肝癌、胃癌、膀胱癌、直肠癌、非小细胞肺癌、头颈部上皮癌、白血病等恶性肿瘤。 |
用于局限性搔痒症、神经性皮炎、接触性皮炎、脂溢性皮炎以及慢性湿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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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1.对消化系统的影响:主要表现在恶心、食欲减退等反应,但不严重,一般都能坚持治疗,停药后上述症状很快减轻并消失。2.对造血系统的影响:骨髓抑制轻,白细胞有部分下降,但能维持在1×109/L以上;对红细胞、血小板未发现明显抑制作用。3.对泌尿系统的影响:有少数病例出现尿急、尿痛及血尿,停药1周后逐渐消失。4.其它反应:有少数病例出现脱发,停药后可自行恢复生长。 |
长期大量使用可继发细菌、真菌感染,局部可发生痤疮、酒渣样皮炎、皮肤萎缩及毛细血管扩张,并可有瘙痒、色素沉着、颜面红斑、创伤愈合障碍等反应。偶见过敏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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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孕妇慎用,用药期间应严格检查血象。 |
1.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 2.孕妇、哺乳期妇女慎用。 3.不宜大面积、长期使用;用药1周后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 4.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5.如并发细菌或真菌感染,请咨询医师处理。 6.运动员慎用。 7.小儿避免使用。 8.已确诊为真菌感染(癣)时不能使用本品单独治疗,但在使用抗真菌药物的同时可用本品止痒消炎。 9.本品不宜与其他皮肤科药品同时使用。 10.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1.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3.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4.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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