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抗肿瘤药,适用于原发性肝癌、胃癌、膀胱癌、直肠癌、非小细胞肺癌、头颈部上皮癌、白血病等恶性肿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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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羟喜树碱。 |
本品主要成分为氧氟沙星,主要辅料为玻璃酸钠、硼酸、氯化钠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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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深圳万乐药业有限公司 |
宁夏康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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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10157 |
国药准字H200630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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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抗肿瘤药,适用于原发性肝癌、胃癌、膀胱癌、直肠癌、非小细胞肺癌、头颈部上皮癌、白血病等恶性肿瘤。 |
本品适用于治疗敏感细菌引起的细菌性结膜炎、角膜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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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原发性肝癌:静脉注射,一日4-6mg,用0.9%氯化钠注射液20ml溶解后,缓缓注射,或遵医嘱。肝动脉给药,用4mg加0.9%氯化钠注射液10ml灌注,每日一次,15-30天为一疗程。胃癌:静脉注射,一日4-6mg,用0.9%氯化钠注射液20ml溶解后,缓缓注射,或遵医嘱。头颈部上皮癌:静脉注射,每日4-6mg,用0.9%氯化钠注射液20ml溶解后,缓缓注射,或遵医嘱。膀胱癌:膀胱灌注后加高频透热100分钟,剂量由10mg逐渐加到20mg每周二次,10-15次为一疗程。直肠癌:腹壁下动脉插管术,进入25cm左右,相当于肠系膜下的管分枝上方,以羟基喜树碱6-8mg加入0.9%氯化钠注射液500ml动脉滴注,每日一次,15-20次为一疗程。非小细胞肺癌:每日12mg/m2,,用0.9%氯化钠注射液100ml溶解后,30分钟内恒速静脉滴入,连续用药5天。白血病:成人剂量为6-8mg/m2/日,加入0.9%氯化钠注射液中静脉滴注,连续给药30天为一疗程。 |
滴于眼睑内,每日3-5次,每次1-2滴,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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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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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氧氟沙星或喹诺酮类药物及本品任何组分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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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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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抗肿瘤药,适用于原发性肝癌、胃癌、膀胱癌、直肠癌、非小细胞肺癌、头颈部上皮癌、白血病等恶性肿瘤。 |
本品适用于治疗敏感细菌引起的细菌性结膜炎、角膜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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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1.对消化系统的影响:主要表现在恶心、食欲减退等反应,但不严重,一般都能坚持治疗,停药后上述症状很快减轻并消失。2.对造血系统的影响:骨髓抑制轻,白细胞有部分下降,但能维持在1×109/L以上;对红细胞、血小板未发现明显抑制作用。3.对泌尿系统的影响:有少数病例出现尿急、尿痛及血尿,停药1周后逐渐消失。4.其它反应:有少数病例出现脱发,停药后可自行恢复生长。 |
偶有一过性刺激症状,一般不影响用药,表现为一过性眼睛灼热、眼痛或不适、咽炎及畏光。罕有:过敏、眼睑水肿、眼睛干燥及瘙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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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孕妇慎用,用药期间应严格检查血象。 |
1.本品只限于滴眼用,不能用于结膜下注射,也不能直接滴入眼睛前房内。 2.和其他抗感染药一样,延长使用本品将可能导致非感染微生物的过度生长,包括真菌。因此本品不应长期应用。 3.喹诺酮类药物全身用药时,即使只有一次,也可能发生过敏反应,某些反应伴有休克、意识丧失、血管性神经性水肿(包括咽、喉或脸部水肿)、气道阻塞、呼吸困难、荨麻疹、瘙痒等。如果发生皮疹或其他过敏反应的症状,应立即停止用药并咨询医生。 4.使用时注意避免污染容器前端。 5.建议细菌性结膜炎、角膜炎患者不戴接触透镜。 6.由于目前还没有对怀孕妇女进行充分的控制性研究,因此对于怀孕妇女、只有在判断药物的潜在利益大于对胎儿的潜在风险时,才能使用本品。氧氟沙星可通过乳汁排泄,因此哺乳期妇女慎用。 7.老年人使用本品的疗效及安全性与其他成人患者无总的差别。 8.有关本品的药物相互作用的研究暂时还没有进行。但是,已经证明某些喹诺酮类药物全身服用时可增加茶碱的血药浓度,干扰咖啡因的代谢,增加口服抗凝药华法林及其衍生物的作用,如果同服环孢菌素,患者可能会有一过性血清肌酐升高。 9.1岁以下婴儿使用本品的疗效及安全性尚未确立。未成熟动物口服喹诺酮类药物可引起关节病。但没有证据证明氧氟沙星滴眼液对承重关节有任何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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