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阿瑞匹坦胶囊与其它止吐药物联合给药,适用于预防高度致吐性抗肿瘤化疗的初次和重复治疗过程中出现的急性和迟发性恶心和呕吐。(参见“用法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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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阿瑞匹坦。 |
盐酸多柔比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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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杭州默沙东制药有限公司 |
海正辉瑞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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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J20160005 |
国药准字H330219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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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阿瑞匹坦胶囊与其它止吐药物联合给药,适用于预防高度致吐性抗肿瘤化疗的初次和重复治疗过程中出现的急性和迟发性恶心和呕吐。(参见“用法用量”)。 |
适用于急性白血病(淋巴细胞性和粒细胞性)、恶性淋巴瘤、乳腺癌、肺癌(小细胞和非小细胞肺癌)、卵巢癌、骨及软组织肉瘤、肾母细胞瘤、神经母细胞瘤、膀胱癌、甲状腺癌、前列腺癌、头颈部鳞癌、睾丸癌、胃癌、肝癌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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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本品的剂型为口服胶囊。在阿瑞匹坦胶囊与一种糖皮质激素和一种5-HT3拮抗剂联合治疗方案中,本品给药3天。在开始治疗前需仔细阅读5-HT3拮抗剂的说明书。本品的推荐剂量是在化疗前1小时口服125mg(第1天),在第2和第3天早晨每天一次口服80mg。 |
静脉冲入、静脉滴注或动脉注射。临用前先用灭菌注射用水溶解,浓度一般为2mg/ml。成人常用量单药为50~60mg/m2,每3~4周1次或每日20mg/m2,连用3日,停用2~3周后重复。分次用药的心肌毒性、骨髓抑制和胃肠道反应(包括口腔溃疡)较每3周用药一次为轻。联合用药为40mg/m2,每3周1次或25mg/m2,每周1次,连用2周,3周重复。总剂量按体表面积不宜超过400mg/m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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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在大约6500名患者中对阿瑞匹坦的总体安全性进行了评估。高度致吐性化疗(HEC)国内临床试验在接受高度致吐性抗肿瘤化疗(HEC)的中国患者中开展了一项随机对照的临床研究,在该研究中412名患者在化疗第1周期接受了阿瑞匹坦的治疗,其中240名患者继续进入第2阶段的化疗。阿瑞匹坦联合格拉司琼和地塞米松(阿瑞匹坦治疗组)给药方案的总体耐受性良好。临床中出现的主要不良事件为轻度到中度。详见说明书。 |
1骨髓抑制:为多柔比星的主要副作用。白细胞约于用药后10~14日下降至最低点,大多在三周内逐渐复至正常水平,贫血和血小板减少一般不严重。 2心脏毒性:可出现一过性心电图改变,表现为室上性心动过速、室性期前收缩及ST-T改变,一般不影响治疗,少数患者可出现延迟性、进行性心肌病变,表现为急性充血性心力衰竭,与累计剂量密切相关,大多出现在总量400mg/m2的患者,这些情况偶尔可突然发生而常规心电图无异常迹象,多柔比星引起的心脏病变多出现在停药后1~6个月,心脏毒性可因联合应用其他药物加重。 3消化道反应:表现为食欲减退、恶心、呕吐,也可有口腔黏膜红斑、溃疡及食道炎、胃炎。 4脱发:发生率在90%以上,一般停药1~2个月可恢复生长。 5局部反应:如注射处药物外渗可引起组织溃疡和坏死。药物浓度过高可引起静脉炎。 6其他:少数患者有发热、出血性红斑、肝功能异常麻疹、过敏反应、结膜炎、流泪。此外多柔比星还可增加放疗和一些抗癌药毒性。 7白血病和恶性淋巴瘤患者应用本品时,特别是初次用多柔比星者,可因瘤细胞大量破坏引起高尿酸血症,而致关节疼痛或肾功能损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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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未在孕妇中进行充分和对照良好的研究。只有当对母亲和胎儿的潜在收益超过潜在风险时,才可在妊娠期间使用阿瑞匹坦。 阿瑞匹坦可以分泌到大鼠的乳汁中。尚不清楚本品是否可以分泌到人的乳汁中。由于许多药物可分泌到人乳汁中,并且本品对接受哺乳的婴儿可能产生的不良反应,因此,必须根据药物对母亲的重要性决定是否停止哺乳或停止药物治疗。儿童用药:在儿童中使用本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未确定。老年用药:在临床研究中,老年人(年龄>65岁)使用本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与较年轻患者(<65岁)相当。因此,老年患者使用本品无需调整剂量。 |
儿童注意事项: 2岁以下幼儿慎用。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本品能透过胎盘,有引致流产的可能,因此严禁在妊娠初期的3个月内应用多柔比星。妊娠期妇女用本品后,对胎儿的毒性反应有时可长达数年后才出现,哺乳期妇女禁用。 老人注意事项: 老年患者慎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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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阿瑞匹坦胶囊与其它止吐药物联合给药,适用于预防高度致吐性抗肿瘤化疗的初次和重复治疗过程中出现的急性和迟发性恶心和呕吐。(参见“用法用量”)。 |
适用于急性白血病(淋巴细胞性和粒细胞性)、恶性淋巴瘤、乳腺癌、肺癌(小细胞和非小细胞肺癌)、卵巢癌、骨及软组织肉瘤、肾母细胞瘤、神经母细胞瘤、膀胱癌、甲状腺癌、前列腺癌、头颈部鳞癌、睾丸癌、胃癌、肝癌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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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多柔比星具有较强的肮肿瘤作用,因其结构中既含有脂溶性的蒽环配基,又有水溶性的柔红糖胺;并有酸性酚羟和碱性氨基。作为一种周期非特异性抗瘤化疗药物,本品对各期细胞均有作用,但对S期的早期最为敏感,M期次之,而对G1、S和G2期有延缓作用。其作用机制在于可直接作用于DNA合成,插入DNA的双螺旋链,使后者解开,改变DNA的模板性质,抑制DNA聚合酶,从而既抑制DNA合成,也抑制RNA合成。此外,本品具形成超氧基自由基的功能,并有特殊破坏细胞膜结构和功能的作用。本品有强烈的细胞毒性作用,在动物中有致瘤作用,在人体也有潜在的致突变和致瘤作用。本品对动物生殖功能有明显影响,但在人类,其抑制作用较大白鼠实验大为减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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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本品是一种剂量依赖性 CYP3A4抑制剂,在主要通过CYP3A4代谢的药物的患者中联用时必须慎用;某些化疗药物是通过CYP3A4代谢的(参见药物相互作用)。阿瑞匹坦125 mg/80 mg疗法对CYP3A4的中度抑制作用可使这些同时服用药物的血药浓度升高(参见“药物相互作用”)。 本品与华法林同时使用时,可导致凝血酶原时间的国际标准化比率(INR)明显降低。需要长期服用华法林治疗的患者,在每个化疗周期开始使用本品的3天给药方案后的两周时间内,特别是在第7-10天,应该密切监测INR(见“药物相互作用”)。 |
1周围血象中白细胞低于3500/ml或血小板低于5万/ml者禁用。 2明显感染或发热、恶液质、失水、电解质或酸碱平衡失调者禁用。 3胃肠道梗阻、明显黄疸或肝功能损害者禁用。 4心肺功能失代偿患者、水痘或带状疱疹者禁用。 5曾用其他抗肿瘤药物或放射治疗已引起骨髓抑制者禁用。 6严重心脏病患者禁用。 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