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阿瑞匹坦胶囊与其它止吐药物联合给药,适用于预防高度致吐性抗肿瘤化疗的初次和重复治疗过程中出现的急性和迟发性恶心和呕吐。(参见“用法用量”)。
查看说明书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阿瑞匹坦。 |
本品系从人尿中提取经纯化制得的含多种有机酸和分子量小于6000D的多肽等组成的无菌水溶液。主要成份有马尿酸、苯乙酰谷氨酰胺和多肽等。 |
|
生产企业 |
杭州默沙东制药有限公司 |
合肥泰凌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J20160005 |
国药准字H20041029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阿瑞匹坦胶囊与其它止吐药物联合给药,适用于预防高度致吐性抗肿瘤化疗的初次和重复治疗过程中出现的急性和迟发性恶心和呕吐。(参见“用法用量”)。 |
与化疗联合应用,可用于晚期乳腺癌、非小细胞肺癌的辅助治疗。 |
|
用法用量 |
本品的剂型为口服胶囊。在阿瑞匹坦胶囊与一种糖皮质激素和一种5-HT3拮抗剂联合治疗方案中,本品给药3天。在开始治疗前需仔细阅读5-HT3拮抗剂的说明书。本品的推荐剂量是在化疗前1小时口服125mg(第1天),在第2和第3天早晨每天一次口服80mg。 |
与化疗联合应用,每次300ml,每天1次,于化疗前7天开始给药,化疗的当天停用本品,共2~3周期。将尿多酸肽与氯化钠注射液或5%葡萄糖注射液,按1:1稀释后静脉滴注(有条件的尽量用锁骨下静脉滴注),滴速以原药100ml/小时为宜。 |
|
副作用 |
在大约6500名患者中对阿瑞匹坦的总体安全性进行了评估。高度致吐性化疗(HEC)国内临床试验在接受高度致吐性抗肿瘤化疗(HEC)的中国患者中开展了一项随机对照的临床研究,在该研究中412名患者在化疗第1周期接受了阿瑞匹坦的治疗,其中240名患者继续进入第2阶段的化疗。阿瑞匹坦联合格拉司琼和地塞米松(阿瑞匹坦治疗组)给药方案的总体耐受性良好。临床中出现的主要不良事件为轻度到中度。详见说明书。 |
身体极度衰竭者慎用。 |
|
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未在孕妇中进行充分和对照良好的研究。只有当对母亲和胎儿的潜在收益超过潜在风险时,才可在妊娠期间使用阿瑞匹坦。 阿瑞匹坦可以分泌到大鼠的乳汁中。尚不清楚本品是否可以分泌到人的乳汁中。由于许多药物可分泌到人乳汁中,并且本品对接受哺乳的婴儿可能产生的不良反应,因此,必须根据药物对母亲的重要性决定是否停止哺乳或停止药物治疗。儿童用药:在儿童中使用本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未确定。老年用药:在临床研究中,老年人(年龄>65岁)使用本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与较年轻患者(<65岁)相当。因此,老年患者使用本品无需调整剂量。 |
儿童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老人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
|
成分 |
阿瑞匹坦胶囊与其它止吐药物联合给药,适用于预防高度致吐性抗肿瘤化疗的初次和重复治疗过程中出现的急性和迟发性恶心和呕吐。(参见“用法用量”)。 |
与化疗联合应用,可用于晚期乳腺癌、非小细胞肺癌的辅助治疗。 |
|
药理作用 |
本品是从健康人尿中分离、提取和纯化的含有多种有机酸和多肽的静脉注射剂,其作用机制至今尚不清楚。目前临床研究结果(用药两周期)显示,本品与化疗联合使用对非小细胞肺癌和乳腺癌有一定疗效,对患者的生活质量也有一定的改善作用。对患者治疗后一年、二年的随访结果显示,本品对患者中位生存期和生存率有提高的趋势,但无显著意义,需进一步的研究证实。 |
||
注意事项 |
本品是一种剂量依赖性 CYP3A4抑制剂,在主要通过CYP3A4代谢的药物的患者中联用时必须慎用;某些化疗药物是通过CYP3A4代谢的(参见药物相互作用)。阿瑞匹坦125 mg/80 mg疗法对CYP3A4的中度抑制作用可使这些同时服用药物的血药浓度升高(参见“药物相互作用”)。 本品与华法林同时使用时,可导致凝血酶原时间的国际标准化比率(INR)明显降低。需要长期服用华法林治疗的患者,在每个化疗周期开始使用本品的3天给药方案后的两周时间内,特别是在第7-10天,应该密切监测INR(见“药物相互作用”)。 |
1.用药前应注意检查药品有效期及药液是否有混浊或沉淀。2.采用深静脉给药如锁骨下置管滴注可明显减轻静脉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