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温中醒脾,和胃降逆,芳香化浊,消导化食。用于伤食湿重引起的胃脘痛,泛酸,恶心及消化不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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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檀香、木香(煨)、细辛、肉桂、赤小豆、鸡内金、炙甘草、山楂、乌梅、薏苡仁(炒)。辅料为蔗糖。 |
广藿香,香糯,白芷,紫苏叶,苍术,丁香,陈皮,大腹皮,法半夏,茯苓,生姜,甘草;辅料为大豆油,PEG400,甘油,明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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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哈尔滨中药六厂有限公司 |
山西黄河中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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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3020241 |
国药准字Z200442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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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温中醒脾,和胃降逆,芳香化浊,消导化食。用于伤食湿重引起的胃脘痛,泛酸,恶心及消化不良。 |
祛暑化湿,解表和中。用于内蕴湿滞,受暑感寒引起的恶寒发热,头痛无汗,四肢酸懒,恶心呕吐,腹痛腹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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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袋(15g),一日3次。 |
口服,一次2-4粒,一日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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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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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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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温中醒脾,和胃降逆,芳香化浊,消导化食。用于伤食湿重引起的胃脘痛,泛酸,恶心及消化不良。 |
祛暑化湿,解表和中。用于内蕴湿滞,受暑感寒引起的恶寒发热,头痛无汗,四肢酸懒,恶心呕吐,腹痛腹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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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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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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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饮食宜清淡; 2.孕妇慎用; 3.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应严格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婴幼儿,年老体虚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三天后症状无缓解,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