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消积化滞,行气止痛。用于饮食内停,气郁不舒,导致的胸胁胀满,胃脘疼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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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槟榔、牵牛子(炒)、陈皮、木香、厚朴(姜制)、三棱(醋制)、莪术(醋制)、猪牙皂。 |
本品主要成分为盐酸乙胺丁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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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西安天一秦昆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杭州民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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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61020484 |
国药准字H330216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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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消积化滞,行气止痛。用于饮食内停,气郁不舒,导致的胸胁胀满,胃脘疼痛。 |
结核病、肺结核、结核性脑膜炎、结核性腹膜炎、结核性胸膜炎、结核性淋巴结炎、结核性骨关节炎、结核性皮肤病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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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3-9g,一日1-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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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孕妇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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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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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消积化滞,行气止痛。用于饮食内停,气郁不舒,导致的胸胁胀满,胃脘疼痛。 |
结核病、肺结核、结核性脑膜炎、结核性腹膜炎、结核性胸膜炎、结核性淋巴结炎、结核性骨关节炎、结核性皮肤病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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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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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本品消积化滞,脾胃虚弱者慎用。2.忌食生冷油腻难消化食物。3.年老体弱者慎用。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1.对诊断的干扰:服用本品可使血尿酸浓度测定值增高;2.下列情况应慎用:痛风、视神经炎、肾功能减退;3.治疗期间应检查:眼部,视野、视力、红绿鉴别力等,在用药前、疗程中每日检查一次,尤其是疗程长,每日剂量超过15mg/kg的患者;血清尿酸测定,由于本品可使血清尿酸浓度增高,引起痛风发作。因此在疗程中应定期测定;4.如发生胃肠道刺激,乙胺丁醇可与食物同服。一日剂量分次服用可能达不到有效血药浓度,因此本品一日剂量宜一次顿服;5.乙胺丁醇单用时细菌可迅速产生耐药性,因此必须与其他抗结核药联合应用。本品用于曾接受抗结核药的患者时,应至少与一种以上药物合用;6.鉴于目前尚无切实可行的测定血药浓度方法,剂量应根据患者体重计算。肝或肾功能减退的患者,本品血药浓度可能增高,半衰期延长。有肾功能减退的患者应用时需减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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