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清热利湿,凉血解毒,清肝明目。用于大肠湿热所致的泄泻、痔血以及肝热目赤,风热咽痛,口舌溃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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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金银花、木棉花、葛花、野菊花、槐花、甘草。辅料为蔗糖。 |
本品活性成份为利那洛肽。 化学名称:L-半胱氨酰-L-半胱氨酰-L-谷氨酰-L-酪氨酰-L-半胱氨酰-L-半胱氨酰-L-门冬酰胺酰-L-脯氨酰-L-丙氨酰-L-半胱氨酰-L-苏氨酰-甘氨酰-L-半胱氨酰-L-酪氨酸环(1-6),(2-10),(5-13)-三(二硫键) 分子式:C59H79N15O21S6 分子量:152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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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广东沙溪制药有限公司 |
阿斯利康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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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4020221 |
H20190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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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利湿,凉血解毒,清肝明目。用于大肠湿热所致的泄泻、痔血以及肝热目赤,风热咽痛,口舌溃烂。 |
肠易激综合征、便秘型肠易激综合征、慢性便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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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开水冲服,一次10克(1袋),一日1~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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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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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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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清热利湿,凉血解毒,清肝明目。用于大肠湿热所致的泄泻、痔血以及肝热目赤,风热咽痛,口舌溃烂。 |
肠易激综合征、便秘型肠易激综合征、慢性便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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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
| 注意事项 |
1.饮食宜清淡,忌食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有慢性结肠炎、溃疡性结肠炎便脓血等慢性病史者,患泄泻后应去医院就诊; 4.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6.儿童、孕妇、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使用利那洛肽前应排除器质性疾病。尚未在慢性炎症性肠病(如克罗恩病或溃疡性结肠炎)患者中研究利那洛肽。因此,不建议上述患者使用利那洛肽。2、腹泻:应提醒患者,治疗期间可能发生腹泻。应告知患者,在利那洛肽治疗期间如果发生重度或持续腹泻(见【不良反应】),则必须就医。如果发生持续(如超过1周)或重度腹泻,应考虑暂停利那洛肽直至腹泻缓解,并且应就医。有水或电解质紊乱倾向的患者以及对水或电解质紊乱耐受性差的患者(如老年人、心血管疾病患者、糖尿病和高血压)慎用。对于上述情况,应考虑检查电解质,还可能需要检查酸碱平衡。如果合并服用质子泵抑制剂、泻药或非甾体抗炎药(NSAID类药物),腹泻风险可能增加。3、儿科患者重度脱水风险:6岁以下儿童禁用,由于6岁以下儿童鸟苷酸环化酶C(GC-C)在小肠中表达增加,因此可能比年长儿童和成人更易发生腹泻和潜在严重结果(见【药理毒理】)。不建议6岁~18岁以下儿科患者使用利那洛肽,因为尚未在该年龄组中进行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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